1961年设帕羊乡,属帕羊区。 1968年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帕羊乡。 1989年在全区撤区并乡中,保留帕羊区,将原帕羊乡与原岗久区岗久乡的岗久村合并,设置帕羊乡。 1999年撤销帕羊区,将帕羊乡设立为帕羊镇,直属仲巴县。 |
1961年设扎东乡,属扎东区。 1968年改为红旗人民公社。 1984年复扎东乡。 1989年在全区撤区并乡中保留扎东区,将原扎东乡的玛雄、当西2个村与原岗久区岗久乡的珠珠村合并,设置扎东乡,1999年撤销扎东区,将扎东乡更名为拉让乡,直属仲巴县。 |
1962年设穷果乡,属扎东区。 1970年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9年在全区撤区并乡中,保留扎东区,将原穷果乡、拉尤乡2个乡和亚热乡的热珠村合并,设置穷果乡,1999年撤销扎东区,将穷果乡更名为琼果乡,直属仲巴县。 |
1962年设亚热乡,属扎东区。 1970年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9年在全区撤区并乡中,保留扎东区,将原亚热乡(热珠村除外)和扎东乡的都无村合并设置亚热乡。 1999年撤销扎东区,保留亚热乡,直属仲巴县。 |
1962年设布多乡,属扎东区。 1970年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9年在全区撤区并乡中,保留扎东区和布多乡。 1999年撤销扎东区,保留布多乡,直属仲巴县。 |
1961年设偏吉乡,属岗久区。 1970年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9年在全区撤区并乡中,撤销岗久区,保留帕羊区,将原偏吉乡和岗久乡的那木拉村合并,设置偏吉乡,属帕羊区。 1999年撤销帕羊区,保留偏吉乡,直属仲巴县。 |
1961年设纳久乡,属岗久区。 1970年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9年在全区撤区并乡中,撤销岗久区,保留帕羊区,将原纳久乡划入帕羊区。 1999年撤销帕羊区,保留纳久乡,直属仲巴县。 |
1961年设吉拉乡,属帕羊区。 1970年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9年在全区撤区并乡中,保留帕羊区和下辖的吉拉乡。 1999年撤销帕羊区,保留吉拉乡,直属仲巴县。 |
1961年设霍尔巴乡,属帕羊区。 1970年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9年在全区撤区并乡中,保留帕羊区和下辖的霍尔巴乡。 1999年撤销帕羊区,保留霍尔巴乡,直属仲巴县。 |
1962年设吉玛乡,属隆格尔区。 1970年改人民公社。 1984年改设吉玛乡。 1989年在全区撤区并乡中,保留隆格尔区和下辖的吉玛乡。 1999年撤销隆格尔区,保留吉玛乡,直属仲巴县。 |
1962年设仁多乡,属隆格尔区。 1970年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仁多乡。 1989年在全区撤区并乡中,保留隆格尔区和下辖的仁多乡。 1999年撤销隆格尔区,保留仁多乡,直属仲巴县。 |
1962年设帕马乡,属隆格尔区。 1970年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9年在全区撤区并乡中,保留隆格尔区,将原帕玛乡和江玛乡2个乡合并,设置帕江乡。 1999年撤销隆格尔区,保留帕江乡,直属仲巴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