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云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柴山保。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箭河区。 1941年属箭河镇。 1947年10月复属箭河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箭河区。 1949年7月划入沙城区。 1950年秋属程七乡。 1953年4月属五区四乡。 1955年8月并入六区。 1955年10月复属泗店区。 1958年5月属陈祖德乡。 1958年8月置程七生产大队,属紫云人民公社。 1960年属箭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属陈店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程七村民委员会,属陈店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云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柴山保。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箭河区。 1941年属箭河镇。 1947年10月复属箭河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箭河区。 1949年7月划入沙城区。 1950年秋属戴岗乡。 1953年4月属五区四乡。 1955年8月并入六区。 1955年10月复属泗店区。 1958年5月属陈祖德乡。 1958年8月置云山生产大队,属紫云人民公社。 1960年属箭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析出戴岗生产大队,属陈店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磨云山村民委员会,属陈店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云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柴山保。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箭河区。 1941年属箭河镇。 1947年10月复属箭河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箭河区。 1949年7月划入沙城区。 1950年秋属戴岗乡。 1953年4月属五区二乡。 1955年8月并入六区。 1955年10月复属泗店区。 1958年5月属陈祖德乡。 1958年8月属紫云人民公社云山生产大队。 1960年属箭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从云山生产大队中分出,置戴岗生产大队,属陈店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戴岗村民委员会,属陈店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云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柴山保。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箭河区。 1941年属箭河镇。 1947年10月复属箭河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箭河区。 1949年7月划入沙城区。 1950年秋属细吴乡。 1953年4月属五区二乡。 1955年8月并入六区。 1955年10月复属泗店区。 1958年5月属陈祖德乡。 1958年8月属紫云人民公社细吴生产大队。 1960年属箭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从细吴生产大队中分出,置高塆生产大队,属陈店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高塆村民委员会,属陈店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云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柴山保。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箭河区。 1941年属箭河镇。 1947年10月复属箭河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箭河区。 1949年7月划入沙城区。 1950年秋属梅花乡。 1953年4月属五区三乡。 1955年8月并入六区。 1955年10月复属泗店区。 1958年5月属陈祖德乡。 1958年8月置梅花生产大队,属紫云人民公社。 1960年属箭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属箭河区梅花人民公社。 1962年6月属陈店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梅花店村民委员会,属陈店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云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柴山保。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箭河区。 1941年属箭河镇。 1947年10月复属箭河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箭河区。 1949年7月划入沙城区。 1950年秋属王塆乡。 1953年4月属五区一乡。 1955年8月并入六区。 1955年10月复属泗店区。 1958年5月属陈祖德乡。 1958年8月置胡子石生产大队,属紫云人民公社。 1960年属箭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属箭河区梅花人民公社。 1962年6月属陈店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胡子石村民委员会,属陈店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