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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店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云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柴山保。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箭河区。

1941年属箭河镇。

1947年10月复属箭河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箭河区。

1949年7月划入沙城区。

1950年秋属程七乡。

1953年4月属五区四乡。

1955年8月并入六区。

1955年10月复属泗店区。

1958年5月属陈祖德乡。

1958年8月置程七生产大队,属紫云人民公社。

1960年属箭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属陈店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程七村民委员会,属陈店乡。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云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柴山保。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箭河区。

1941年属箭河镇。

1947年10月复属箭河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箭河区。

1949年7月划入沙城区。

1950年秋属戴岗乡。

1953年4月属五区四乡。

1955年8月并入六区。

1955年10月复属泗店区。

1958年5月属陈祖德乡。

1958年8月置云山生产大队,属紫云人民公社。

1960年属箭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析出戴岗生产大队,属陈店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磨云山村民委员会,属陈店乡。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云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柴山保。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箭河区。

1941年属箭河镇。

1947年10月复属箭河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箭河区。

1949年7月划入沙城区。

1950年秋属戴岗乡。

1953年4月属五区二乡。

1955年8月并入六区。

1955年10月复属泗店区。

1958年5月属陈祖德乡。

1958年8月属紫云人民公社云山生产大队。

1960年属箭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从云山生产大队中分出,置戴岗生产大队,属陈店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戴岗村民委员会,属陈店乡。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云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柴山保。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箭河区。

1941年属箭河镇。

1947年10月复属箭河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箭河区。

1949年7月划入沙城区。

1950年秋属细吴乡。

1953年4月属五区二乡。

1955年8月并入六区。

1955年10月复属泗店区。

1958年5月属陈祖德乡。

1958年8月属紫云人民公社细吴生产大队。

1960年属箭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从细吴生产大队中分出,置高塆生产大队,属陈店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高塆村民委员会,属陈店乡。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云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柴山保。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箭河区。

1941年属箭河镇。

1947年10月复属箭河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箭河区。

1949年7月划入沙城区。

1950年秋属梅花乡。

1953年4月属五区三乡。

1955年8月并入六区。

1955年10月复属泗店区。

1958年5月属陈祖德乡。

1958年8月置梅花生产大队,属紫云人民公社。

1960年属箭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属箭河区梅花人民公社。

1962年6月属陈店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梅花店村民委员会,属陈店乡。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云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柴山保。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箭河区。

1941年属箭河镇。

1947年10月复属箭河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箭河区。

1949年7月划入沙城区。

1950年秋属王塆乡。

1953年4月属五区一乡。

1955年8月并入六区。

1955年10月复属泗店区。

1958年5月属陈祖德乡。

1958年8月置胡子石生产大队,属紫云人民公社。

1960年属箭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属箭河区梅花人民公社。

1962年6月属陈店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胡子石村民委员会,属陈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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