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为晋国任邑。 秦代属巨鹿郡。 西汉初为任侯国,后国除改置任县(治今东固城),属巨鹿郡。 三国魏晋时期属广平郡。 北魏孝昌三年(527),属北广平郡。 北齐省任县入南和县。 隋开皇十六年(596),复置,属邢州。 大业三年(607),又省入南和县。 唐武德四年(621),复置,旋徙今治,属邢州。 北宋熙宁五年(1072),又省入南和县。 元祐元年(1086),复置,属邢州。 宣和元年(1119),升邢州为信都府,仍辖任县。 金天会七年(1129),复降信都府为邢州,任县仍属之。 元中统三年(1262),升邢州为顺德府,仍辖任县。 元至元二年(1265),任县省入邢台县,旋复置,同年,顺德府改为顺德路,任县仍属之。 明代属京师顺德府。 清代属直隶省顺德府。 1913年,属直隶省冀南道。 1914年,改属大名道。 1928年,直属河北省。 1937年,属河北省第十三督察区。 1949年,属邢台专区。 1958年,并入巨鹿县。 1961年,复置,属邢台专区。 1967年,属邢台地区。 1993年,划归邢台市。 |
西周时期属邢国。 春秋时期归晋国。 战国时期属赵国。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始置南和县,治所即今县城。 同时还置有朝平县。 两县均属巨鹿郡。 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更隶广平郡。 武帝政和二年(前91),改属平干国。 五凤二年(前56),国除,为广平郡。 两县仍属之。 哀帝建平三年(前4),广平郡改为广平国,仍辖南和、朝平两县。 后汉朝平并入南和县,仍属广平国。 建武十三年(37),更隶巨鹿郡。 东汉建安十七年(212),改属魏郡。 三国魏黄初二年(221),南和更隶广平郡。 晋初仍隶广平郡,此后南和并入任县。 北魏太和二十年(496),析任县复置南和县,仍属广平郡。 孝昌三年(527),析广平郡北部地区增置北广平郡,治辖南和县。 北齐时期北广平郡复省入广平郡,南和县遂还隶广平郡,同时废任县并入南和县。 此时南和城亦名嘉禾城、安澧城。 北周置南和郡,治辖南和县。 隋开皇三年(583),置南和郡,南和县改属洺州,十六年,更隶邢州,并析南和县复置任县。 大业三年(607),改邢州为襄国郡,仍辖南和县,同年任县复省入南和县。 唐武德元年(618),置和州,治辖南和县。 天宝元年(742),罢邢州为巨鹿郡,辖南和县。 至德二年(757),罢郡复置邢州,南和县任属之。 五代南和县仍属邢州。 宋熙宁五年(1072),省任县为镇,复并入南和县。 元祐元年(1086),析南和县置任县。 宣和元年(1119),邢州升为信德府,辖南和县。 金天会七年(1129),信德府改为邢州,仍辖南和县。 元中统三年(1262),升邢州为顺德府,南和仍属之。 元至元二年(1265),省南和并入沙河县,不久复置,南和县改名和阳县。 明洪武元年(1368),改顺德路为顺德府,和阳县复名南和县。 清沿明制。 1913年,南和县改隶冀南道。 1914年,又更大名道。 1928年,废道,南和县直属河北省。 1937年,属河北省第十五督察区。 1941年,属晋冀鲁豫边区。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冀南四专区。 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南和县遂属华北行政区冀南四专区。 1948年8月,河北人民政府成立,南和县划归河北省邢台专区。 1958年4月28日,撤销邢台专区,南和县划归邯郸专区,12月20日,撤销南和县,并入巨鹿县。 1961年7月9日,析巨鹿县置任县,将原南和县划归任县。 1962年3月27日,复设南和县。 1967年,属邢台地区。 202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和县设立南和区。 |
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置中丘县,治所在今内丘西5千米,先后属恒山、常山、赵郡。 北魏(436)中丘县省入柏仁县,北魏太和二十年(496)复置,迁治今内丘,属赵郡。 隋开皇元年(581),改中丘为内丘,属赵州;清雍正四年(1726),为避孔丘名讳,改“丘”为“邱”,内丘县遂称内邱县,1958年推广简化字,将“内邱”改为“内丘”,内丘县名称沿用至今。 |
汉初(前206),分置广阿(今旧城)、象氏(今固城)、柏人(今亦城)三县,广阿、象氏属钜鹿郡,东汉初废,并于他县;柏人县属冀州赵国,至魏晋不改。 北魏太和十三年(489),复置广阿县。 东魏改柏人县为柏仁县。 隋仁寿初(601),废广阿置象城县;大业初(605),改象城为大陆县,属赵郡。 唐武德元年(618),于柏仁县置东龙州。 唐武德四年,复改大陆县为象城县;撤东龙州。 唐天宝元年(724),废象城置昭庆县,县治复迁今旧城,属赵州。 柏仁县县治遇水,东迁于现尧城镇,更名尧山县。 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改昭庆为隆平县;宋熙宁六年(1073),省隆平为镇,入临城;尧山入内丘县。 元祐元年(1086)复置隆平县、尧山县。 金大定中(1174),改尧山为唐山县。 明洪武元年(1368),隆平并入柏乡县。 洪武十四年(1328),复置隆平县,属真定府赵州。 1928年,因与京东唐山市重名,唐山县复更名为尧山县,属大名道。 1947年8月1日,隆平、尧山两县合并,定名为隆尧县,名称沿用至今。 |
古称杨地,春秋建杨氏邑始。 西汉高祖十一年(前196)置杨氏县。 晋代太康年间(280-290)废除杨氏县并入廮陶县。 北齐(550-557)废除廮陶县并入廮遥县。 隋开皇三年(583)复改名廮陶县。 唐天宝元年(742)改廮陶县为宁晋县,沿用至今。 宋代属庆源府。 金代属沃州。 元代属赵州。 明代、清代均属赵州。 1913年废州设道,属直隶省冀南道;1914年属大名道。 1928年属河北省。 1937年划归河北省第十三行政督察区。 1940年析出宁南县,宁晋县改属冀中六专署。 1949年宁南县并入宁晋县,属邢台专区。 1958年新河县、赵县并入宁晋县,属石家庄专区,1960年改属石家庄市。 1961年新河县、赵县析出,宁晋县复属邢台专区。 1970年属邢台地区。 1993年邢台地、市合并,属邢台市。 |
汉初置南䜌县,属巨鹿郡。 北魏(389)道武帝拓跋珪改南䜌县为巨鹿县。 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并入柏人县,考文帝太和二十年(496)复置南䜌县。 属南赵郡。 北齐废南䜌县并入任县。 隋开皇六年(586)复置南䜌县。 大业初废南䜌县复置巨鹿县,属襄国郡,名称沿用至今。 |
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置堂阳县,属钜鹿郡。 后晋堂阳县改名蒲泽县,属真定府。 后汉高祖乾祐元年(948)蒲泽县复名堂阳县,属镇州。 宋太祖乾德元年(963)降堂阳县为镇省入南宫县。 宋任宗皇祐四年(1052)升南宫县之新河镇为新河县,属冀州。 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新河县省入南宫县。 金太宗天会七年(1129)复设堂阳县,属河间府。 元太宗四年(1232)改堂阳县为新河县。 1946年为纪念董振堂烈士改名振堂县。 1950年3月复名新河县;1958年并入宁晋县,属石家庄专区。 1961年省入南宫县,属邯郸专区;1962年复设新河县,名称沿用至今。 |
西汉平帝元始二年(2),取“推广宗子”之意置广宗国。 约废于四年。 和帝永元五年(93),封皇弟万岁为广宗王,复置广宗国,不及一年又废国置广宗县。 灵帝中平元年(184),皇甫嵩与黄巾军战于广宗,即此。 后赵石虎时为建兴郡治。 北魏时为广宗郡治。 隋仁寿元年(601),避太子杨广名讳,改宗城县。 唐天祐三年(906),避朱温之父诚名讳,复改广宗县。 五代后唐复曰宗城。 故城在今威县东南古城。 北宋宣宗贞祐二年(1214),复名广宗县,不久又改名宗城县。 元至元二年(1265),并入平乡县,后又复置。 明清时期属顺德府。 1913年,属直隶省冀南道。 1914年,属大名道。 1928年,直属河北省。 1941年,属晋冀鲁豫边区。 1949年,属邢台专区。 1958年,属邯郸专区,同年并入巨鹿县。 1961年,复置,属邢台专区。 1967年,属邢台地区。 1993年,划归邢台市。 |
三国魏景初二年(238)置平乡县。 晋永嘉六年(312)省平乡县。 北魏景明二年(501年)复置平乡县,属广平郡。 隋改属洺州,后又属邢州、襄国郡。 宋熙宁六年(1073)降为镇并入钜鹿县,元祐元年(1086)复置平乡县,属邢州。 1958年12月,平乡县并入巨鹿县。 1961年5月,原平乡县区域从巨鹿县析出,划归广宗县。 1962年3月,从广宗县析出,复置平乡县,名称沿用至今。 |
周初始定名称甘泉市。 秦置郡县,境域称厝县,属钜鹿郡;东汉安帝永宁二年(121)厝县改名甘陵县。 晋武帝咸宁三年(277)置清河县,甘陵县入清河县。 北齐天宝七年(556)清河县改称武城县,属清河郡。 隋开皇六年武城县改称清河县。 1958年清河县并入南宫县,属邯郸专区;1961年复置清河县,属邢台专区,名称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