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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洋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塔后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塔后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塔后生产大队,设立塔后村民委员会,简称塔后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西坑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西坑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西坑生产大队,设立西坑村民委员会,简称西坑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大岭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大岭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大岭生产大队,设立大岭村民委员会,简称大岭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阮洋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阮洋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阮洋生产大队,设立阮洋村民委员会,简称阮洋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坑口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坑口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坑口生产大队,设立坑口村民委员会,简称坑口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周厝坑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周厝坑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周厝坑生产大队,设立周厝坑村民委员会,简称周厝坑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吴洋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吴洋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吴洋生产大队,设立吴洋村民委员会,简称吴洋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横江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横江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横江生产大队,设立横江村民委员会,简称横江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坂头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坂头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坂头生产大队,设立坂头村民委员会,简称坂头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前宅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前宅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前宅生产大队,设立前宅村民委员会,简称前宅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西宅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西宅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西宅生产大队,设立西宅村民委员会,简称西宅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后垄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后垄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后垄生产大队,设立后垄村民委员会,简称后垄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洋里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洋里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洋里村生产大队,设立洋里村民委员会,简称洋里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北壁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北壁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北壁生产大队,设立北壁村民委员会,简称北壁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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