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柏洋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柏洋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柏洋生产大队,设立柏洋村民委员会,简称柏洋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长岩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长岩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长岩生产大队,设立长岩村民委员会,简称长岩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林洋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林洋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林洋生产大队,设立林洋村民委员会,简称林洋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车下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车下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车下生产大队,设立车下村民委员会,简称车下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郑家山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郑家山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郑家山生产大队,设立郑家山村民委员会,简称郑家山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陈墩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陈墩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陈墩生产大队,设立陈墩村民委员会,简称陈墩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谢墩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谢墩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谢墩生产大队,设立谢墩村民委员会,简称谢墩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车下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车下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车下生产大队,设立车下村民委员会,简称车下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洋中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洋中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洋中生产大队,设立洋中村民委员会,简称洋中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柘头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柘头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柘头生产大队,设立柘头村民委员会,简称柘头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南山后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南山后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南山后生产大队,设立南山后村民委员会,简称南山后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凤洋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凤洋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凤洋生产大队,设立凤洋村民委员会,简称凤洋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禅洋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禅洋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禅洋生产大队,设立禅洋村民委员会,简称禅洋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戴家山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戴家山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戴家山生产大队,设立戴家山村民委员会,简称戴家山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黄土丘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黄土丘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黄土丘生产大队,设立黄土丘村民委员会,简称黄土丘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