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
2020年12月17日,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启动以来,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勇于创新,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在引领行业发展、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促进作用明显。经实地验收和评审,河北省秦皇岛市等28个试点单位达到了工作标准和试点目标,现确定为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详细] |
2016年12月6日,国家旅游局办公室确定合肥市等19个城市(区、县)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区、县),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30家企业为第三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详细] |
2014年6月12日,国家旅游局办公室确定武汉市等26个城市(区、县)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区、县),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为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详细] |
2012年3月31日,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3月31日发布《关于确定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的通知》,通知称:经研究,确定四川省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省,青岛市等10个城市(区、县)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区、县),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等57家企业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