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以前,新华境域属番禺。 明弘治二年(1489年),属从化县。 明弘治七年(1494年),复归番禺县辖。 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划入花县。 清咸丰年间,在横潭设一心约,后改称局。 民国初年,局改为区,称三区。 抗日期间,撤区。 1950年,为花县第三区。 1957年,为新华镇。 1958年10月,成立新华人民公社。 1961年,新华镇与新华人民公社分社,改为区级镇,成立镇人民政府,归花县直辖。 1983年,新华公社改称花县新华区。 1987年1月,新华镇与新华区合并,称新华镇。 2005年,新华镇改称新华街道。 |
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花县始建起,县城一直设在花山镇。 1950年,花山镇为花县一区。 1956年,分成花城、两龙、坪山三个乡。 1958年,合并为花城、坪山两个大乡。 1958年10月,以两乡合并,各取一字得名为花山公社。 1983年,改称花山区。 1987年3月,全县撤区改镇,称为花山镇。 |
赤坭圩原名巴由圩,明末清初,赤坭镇境内成圩集,原址在巴江河石仔岗,因地狭小,不宜扩大,清道光年间迁至剑岭附近,因圩附近岗丘风化层土壤为赤红壤,以泥土赤红之义得名赤坭圩,镇因圩名。 清咸丰五年(1855年)称联平局。 民国元年(1911年)与炭步合并为花县第五区。 建国初,与炭步合称西区。 1952年为巴江人民公社。 1959年为赤坭人民公社。 1983年改为赤坭区。 1987年撤区建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