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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幕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2004年,成立常收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4年,成立石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与双垅村村、居合一。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金城乡三都、六都。

民国时期,下墩、冲崽、庙嘴、官员嘴、高鲁詹、庄稼塘、二门楼7个村庄,汉美垄、下岭、小嶰、佘家庄、下周、上周6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大幕乡(驻桃花尖黄家)张祠保(驻大塘张祠堂),鸭口张、黄在畔、山下王、梓桥、董家5个村庄隶属咸宁县爱民乡(驻茶地铺)茶地保(驻茶地铺)。

1949年6月,下墩等7个村庄、汉美垄等6个村庄所在的张祠保,鸭口张等5个村庄所在的茶地保,隶属马桥区(驻马桥街)。

1950年,咸宁县改保为村。

下墩等7个村庄、汉美垄等6个村庄隶属马桥区张祠村(驻大塘张祠堂),鸭口张等5个村庄隶属马桥区茶地村。

1951年1月,咸宁县改村为乡(小乡)。

下墩等7个村庄,汉美垄等6个村庄,鸭口张等5个村庄,隶属茶地乡(小乡)。

同年4月,下墩等7个村庄,汉美垄等6个村庄,鸭口张等5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茶地乡。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同年11月,下墩等7个村庄,汉美垄等6个村庄,鸭口张等5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六区改称的七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茶地乡。

1954年初,下墩、冲崽、庙嘴、官员嘴、高鲁詹5个村庄组成民主一初级社,庄稼塘、二门楼2个村庄组成民主二初级社,汉美垄等6个村庄组成光辉初级社,鸭口张等5个村庄组成红旗一初级社。

1956年,民主一、民主二2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民主高级社,光辉初级社升格为光辉高级社。

2个高级社隶属泉山乡(驻蔡家畈)。

鸭口张等5个村庄隶属红旗一、红旗二2个高级社合并升格的红旗高级社。

同年6月,民主、光辉2个高级社隶属泉山管理区。

1957年9月,民主、光辉2个高级社隶属泉山乡。

1958年9月,民主高级社改称民主大队,光辉高级社改称光辉大队。

1959年冬,咸宁县修建四门楼水库,下墩成为淹没区,一分为三:一部分迁入冲崽,一部分迁入庙嘴,一部分迁入官员嘴。

1961年4月,民主、光辉2个大队隶属泉山公社。

1963年,原下墩迁出的三部分村民在骆家冲建房,新组成骆家冲自然村。

1965年9月,四门楼主坝加高,冲崽、庙嘴、官员嘴、高鲁詹成为淹没区,绝大多数迁往原址后山垴,少数分别迁往今向阳湖镇广东畈村北洪桥、马桥镇新屋唐村。

庙嘴一分为五,分别插入冲崽、官员嘴、高鲁詹、庄稼塘。

庙嘴塆消失。

1967年,四门楼水库淹没区的咸宁县高桥区泉山公社民主大队1、2、3、4四个生产队105人,自愿迁至宝塔塔下公安农场,1969年并入郭家湾村,为5队、6队。

1971年4月,民主大队划入南川公社(区级,驻南川水库大坝下),红旗大队鸭口张、黄在畔、山下王、梓桥、董家5个村庄划入民主大队。

1975年3月,光辉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大幕公社(驻常收),民主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南川公社(驻南川水库大坝下)。

同年6月,民主大队划入大幕公社。

1981年5月,部分大队更名。

光辉改称下岭,民主改称井头。

1984年1月,下岭、井头2个大队隶属茶地乡(驻金鸡山)。

1985年9月,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下岭大队改称下岭村,井头大队改称井头村。

1987年9月,下岭、井头2个村隶属撤销区建制后的大幕乡。

2001年3月,下岭、井头2个村隶属石桥乡与大幕乡合并的大幕乡。

2005年3月,下岭、井头2个村合并为井头村(先驻井头小学,后驻二门楼十五千米处公路东边)。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金城乡三都。

民国时期,月塘、塘角陈、塘角佘、祝家桥、沙芳5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大幕乡(驻桃花尖黄家)月塘保(驻飞鸡等)。

大塘王、凡冲张、下张、叶家垄、凤地、杨家塘、黄土墈、维龙、毛塘张、刘茶络10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大幕乡(驻桃花家黄家)张祠保(驻大塘张祠堂)。

蛤蟆塘、大屋垄、茶地铺、周家桥、上佘5个村庄,隶属咸宁县爱民乡(驻茶地铺)茶地保(驻茶地铺)。

同年6月,月塘等5个村庄所在的月塘保、大塘王等10个村庄所在的张祠保、蛤蟆塘等5个村庄所在的茶地保,隶属咸宁县马桥区(驻马桥老街中段福寿图)。

1950年,改保为村。

月塘等5个村庄隶属马桥区月塘村。

大塘王等10个村庄隶属马桥区张祠村。

蛤蟆塘等5个村庄隶属马桥区茶地村。

1951年1月,咸宁县改村为乡(小乡)。

月塘等5个村庄隶属月塘乡(小乡)。

大塘王等10个村庄隶属张祠乡(小乡)。

蛤蟆塘5个村庄隶属茶地乡(小乡)。

同年4月,月塘、张祠、茶地3个乡隶属咸宁县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同年11月,月塘、张祠、茶地3个乡隶属咸宁县六区改称的七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1954年,月塘等5个村庄组成红星一初级社。

大塘王等10个村庄组成胜利初级社。

蛤蟆塘等5个村庄组成红旗二初级社。

1956年,红星一初级社升格为联盟高级社,胜利初级社升格为胜利高级社,红旗一(驻井头)、红旗二2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红旗高级社。

红旗、胜利、联盟3个高级社均隶属泉山乡(大乡),驻蔡家畈。

同年6月,红旗、胜利、联盟3个高级社隶属泉山管理区。

1957年9月,红旗、胜利、联盟3个高级社隶属五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泉山乡。

1958年9月,红旗高级社改称红旗大队,胜利高级社改称胜利大队,联盟高级社改称联盟大队。

大队下辖生产队。

3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泉山管理区。

同年10月,红旗、胜利、联盟3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的高桥公社下辖的泉山管理区。

1961年4月,红旗、胜利、联盟3个大队隶属高桥区泉山公社。

1971年4月,红旗大队鸭口张、黄在畔、山下王、梓桥、董家5个村庄划入民主大队。

1975年3月,红旗、胜利、联盟3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大幕公社。

1981年,部分大队更名。

红旗改称茶地,胜利改称大塘,联盟改称金鸡山。

1984年1月,茶地、大塘、金鸡山3个大队隶属高桥区茶地乡(驻金鸡山)。

1985年9月,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

茶地大队改称茶地村,大塘大队改称大塘村,金鸡山大队改称金鸡山村。

1987年9月,茶地、大塘、金鸡山3个村隶属撤销区建制后的大幕乡。

2001年3月,茶地、大塘、金鸡山3个村隶属石桥乡与大幕乡合并的大幕乡。

2005年3月,茶地、大塘、金鸡山3个村合并为金鸡山村(先驻金鸡山街,2013年搬至塘角陈)。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金城乡六都。

民国时期,蔡家、淡泉、门泉、西岭、岭背俞、俞家岭、邹家、镇家、程家、泉山口10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大幕乡(驻桃花尖黄家)蔡家五保。

同年6月,蔡家等10个村庄,隶属咸宁县马桥区(驻马桥老街中段福寿图)蔡家保。

1950年,蔡家等10个村庄隶属蔡家保改称蔡家村。

1951年蔡家村改称蔡家乡,隶属咸宁县马桥区改称的五区。

同年4月,蔡家等10个村庄所在蔡家村隶属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同年11月,蔡家等10个村庄,隶属六区改称的七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1954年,蔡家等10个村庄组成前进初级社。

1956年1月,前进初级社升格为前进高级社,隶属泉山乡(驻蔡家畈),同年6月前进高级社隶属高桥农村生产指导小组泉山管理区。

1957年9月,隶属五区泉山乡。

1958年9月,隶属红旗公社(驻黄阙铺黄家祠堂)泉山管理区,前进高级社改称前进大队。

同年10月,前进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高桥公社(驻大幕常收金家铺)。

1961年4月,隶属高桥区泉山公社(驻蔡家畈)。

1975年3月,隶属撤区并乡后的大幕公社(驻常收)。

1981年5月,前进大队改称泉山大队。

1984年1月,撤公社,恢复区乡,泉山口大队隶属高桥区泉山乡(驻程镇)。

1985年9月,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泉山口大队改称泉山口村。

1987年9月,泉山口村隶属撤销区建制后属大幕乡。

2001年3月,泉山口村隶属大幕乡、石桥乡合并的大幕乡。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金城乡三都。

民国时期,东坑、石屋厦、沈家庄、郭家铺、泥湖崽、上程、下程、章油、对门沈、垄崽、新屋石凳9个村庄,东飞鸡等、木梓树下沈、西飞鸡等、杨林王、桃花尖5个村庄,塘岭、鲫鱼塘、菖蒲塘、宋家垅4个村庄均隶属咸宁县大幕乡(驻桃花尖黄家)月塘保(驻飞鸡等)。

同年6月,东坑等11个村庄,东飞鸡等等5个村庄,塘岭等4个村庄,均隶属咸宁县马桥区(驻马桥老街中段福寿图)月塘保。

1950年,咸宁县保、甲制为村、闾制。

东坑等11个村庄,东飞鸡等等5个村庄,塘岭等4个村庄,隶属马桥区月塘村(驻飞机等)。

1951年1月,东坑等11个村庄,东飞鸡等等5个村庄,塘岭等4个村庄,隶属马桥区改称的五区下辖的月塘村改称的月塘乡。

同年4月,东坑等11个村庄,东飞鸡等等5个村庄,塘岭等4个村庄,隶属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月塘乡。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同年11月,东坑等11个村庄,东飞鸡等等5个村庄,塘岭等4个村庄,隶属六区改称的七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月塘乡。

1954年,东坑等11个村庄组成建设初级社,东飞鸡等等5个村庄组成红星二初级社,塘岭等4个村庄组成金星初级社。

均隶属七区改称的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下辖的月塘乡。

1956年1月,初级社合并升格为高级社。

建设初级社升格为建设高级社,红星二初级社升格为红星二高级社,金星初级社升格为金星高级社。

3个高级社隶属泉山乡(大乡,驻蔡家畈)。

同年6月,建设、红星二、金星3个高级社隶属高桥农村生产指导泉山管理区。

1957年9月,建设、红星二、金星3个高级社隶属五区泉山乡。

1958年9月,高级社改称大队。

红星二改称红星、金星、建设3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泉山管理区。

同年10月,红星、金星、建设3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的高桥公社泉山管理区。

1961年4月,红星、金星、建设3个大队隶属高桥区泉山公社。

1966年5月,老屋石凳从建设大队划入同心大队。

1975年3月,红星、金星、建设3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大幕公社。

1981年5月,金星改称塘岭,红星改称桃花尖,建设改称东坑。

1984年1月,塘岭、桃花尖、东坑3个大队隶属隶属高桥区泉山乡。

1985年9月,塘岭、桃花尖、东坑3个大队分别改称塘岭村、桃花尖村、东坑村。

生产队改称村为组。

1987年9月,塘岭、桃花尖、东坑3个村隶属撤销区建制的大幕乡。

2001年3月,塘岭、桃花尖、东坑3个村隶属大幕乡与石桥乡合并的大幕乡。

2005年3月,塘岭、桃花尖、东坑3个村合并的桃花尖村,驻飞鸡等。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金城乡六都。

民国时期,岭下佘、皂壳窝、中门小坑、下门小坑、马鞍头、黄荆垄6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大幕乡(驻桃花尖黄家)黄荆保(驻常收陈月旦),上石、塘坑李、觉理厂、上门李、赤桥石5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大幕乡蔡家保(驻蔡家畈),老屋石凳隶属咸宁县大幕乡月塘保(驻飞鸡等)。

1950年,咸宁县改保、甲制为村、闾制。

岭下佘等6个村庄隶属黄荆村,上石等5个村庄隶属蔡家村,老屋石凳隶属月塘村,黄荆、蔡家、月塘3个村隶属马桥区。

1951年4月,岭下佘6个村庄属黄荆乡(小乡),上石等5个村庄属蔡家乡(小乡),老屋石凳属月塘乡(小乡)。

3个乡均隶属马桥区改称的五区。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初,岭下佘、皂壳窝2个村庄组成同心一初级社,中门小坑、下门小坑2个村庄组成同心二初级社,马鞍头成立马鞍头初级社,黄荆垄成立黄荆垄初级社。

上石成立上石初级社,塘坑李、觉理厂2个村庄组成美满一初级社,上门李、赤桥石2个村庄组成美满二初级社。

老屋石凳隶属建设初级社。

1956年1月,同心一、同心二、马鞍头、黄荆垄4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同心高级社,隶属大幕乡(大乡,驻胡家街上首谢家)。

上石、美满一、美满二3个初级社升格为美满高级社,老屋石凳所在的建设初级社升格为建设高级社,均隶属泉山乡(大乡,驻蔡家畈)。

同年6月,同心高级社隶属高桥农村生产指导小组大幕管理区,美满、建设2个高级社隶属高桥农村生产指导小组泉山管理区。

1957年9月,同心高级社隶属五区大幕乡,美满、建设2个高级社隶属五区泉山乡。

1958年9月,同心高级社改称同心大队,隶属红旗公社大幕管理区。

美满高级社改称美满大队,建设高级社改称建设大队,均隶属红旗公社泉山管理区。

同年10月,同心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高桥公社下辖的大幕管理区,美满、建设2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高桥公社下辖的泉山管理区。

1961年4月,同心大队隶属高桥区大幕公社,美满、建设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泉山公社。

1966年5月,同心大队从大幕公社划出,与美满大队合并为同心大队。

同时,因修建石子头水库的需要,老屋石凳从建设大队划出,并入同心大队。

同心大队隶属高桥区泉山公社。

1975年3月,同心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大幕公社(驻常收)。

1981年5月,同心大队改称马鞍头大队。

1984年1月,马鞍头大队隶属恢复区乡建制的高桥区泉山乡(驻程镇)。

1985年9月,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

马鞍头大队改称马鞍头村。

1987年9月,马鞍头村改称马安头村,隶属撤销区建制后的大幕乡。

2001年3月,马安头村隶属大幕乡与石桥乡合并的大幕乡。

2012年,新建村委会办公大楼落成。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金城乡六都。

民国时期,佘家、张耋、薛家、内薛、涂家冲、陈月旦、周日冲、外薛、青泥湾、金家、俞家、董家、老屋垅、大屋李、涂家林15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大幕乡(驻桃花尖黄家)黄荆保(驻陈月旦)。

1950年,咸宁县改保、甲制为村、闾制,佘家等15个村庄属黄荆村,隶属马桥区(驻马桥老街中段福寿图)。

1951年4月,佘家等15个村庄属黄荆乡(小乡),隶属马桥区改称的五区。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初,佘家成立佘家初级社。

张耋成立张耋初级社。

薛家和内薛两个村庄组成薛家初级社。

涂家冲成立涂家冲初级社。

陈月旦、周日冲、外薛3个村庄组成陈月旦初级社。

青泥湾、涂家林两个村庄组成青泥湾初级社。

金家成立金家初级社。

俞家成立俞家初级社。

董家、老屋垅两个村庄组成董家初级社。

大屋李成立大屋李家初级社。

1956年1月,佘家、张耋、薛家3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幸福高级社。

涂家冲、陈月旦、青泥湾、金家、俞家、董家、大屋李7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常丰高级社。

两个高级社隶属泉山乡(大乡,驻蔡家畈)。

同年6月,幸福、常丰两个高级社隶属高桥五区农村生产指导小组泉山管理区(驻蔡家畈)。

1957年9月,幸福、常丰两个高级社隶属五区泉山乡(驻蔡家畈)。

1958年9月,幸福高级社改称幸福大队,常丰高级社改称常丰大队。

两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泉山管理区(驻蔡家畈)。

同年10月,幸福、常丰两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高桥公社下辖的泉山管理区(驻蔡家畈)。

1961年4月,幸福、常丰两个大队隶属高桥区泉山公社(驻蔡家畈)。

1963年3月,幸福、常丰两个大队隶属高桥区新成立的杨林公社(驻杨林周港边连三屋)。

1966年5月,高桥区撤销杨林公社,幸福、常丰2个大队合并为常收大队。

常收大队改属高桥区泉山公社(驻蔡家畈)。

1975年3月,常收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大幕公社(驻常收云台山即铁山的北坡)。

1984年1月,常收大队隶属恢复区、乡建制的高桥区(驻常收云台山即铁山的北坡)泉山乡(驻程镇)。

1985年9月,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

常收大队改称常收村。

1993年,内薛因海拔高居住不方便,村民自发逐渐搬迁至常收街建房定居。

至2008年,所有村民搬离。

2001年3月,常收村隶属大幕乡与石桥乡合并的大幕乡。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金城乡六都。

民国时期,周冲、贺家口、胡师、章堡儿(含东边、西边)、陈华国5个村庄,赤岩口、吴仕红、田铺,畈堂孔、大屋湾、胡家街、谢家、熊家嘴8个村庄,西山下、里头棚、新屋崽、余家、周尤、杨林周、周章堡、太清周8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大幕乡(驻桃花尖黄家)章堡保(驻陈华国)。

同年6月,周冲等5个村庄,谢家等16个村庄所在的章堡保隶属咸宁县马桥区(驻马桥老街中段福寿图)。

1950年,周冲等5个村庄、谢家等16个村庄,隶属章堡保改称的章堡村。

同年5月,咸宁县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赤岩口、吴仕红、田铺,畈堂孔、大屋湾、胡家街、谢家、熊家嘴8个村庄,组成卫星一初级社。

西山下、里头棚、新屋崽、余家、周尤、杨林周、周章堡、太清周8个村庄,组成卫星二初级社。

周冲、贺家口、胡师、章堡儿(含东边、西边)、陈华国5个村庄,组成团结初级社。

1956年1月,卫星一、卫星二初级社合并升格为卫星高级社,团结初级社升格为团结高级社。

卫星、团结2个高级社隶属大幕乡(驻胡家街上首谢家)。

1957年9月,撤销农村生产指导组和管理区,恢复区、乡。

卫星、团结2个高级社隶属五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大幕乡。

1958年9月,撤销区、乡,成立红旗公社。

卫星、团结2个高级社隶属红旗公社(驻黄阙铺黄家祠堂)大幕管理区。

同月,高级社改称大队,互助组改称生产队。

卫星高级社改称杨林大队,团结高级社改称团结大队。

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大幕管理区。

同年10月,红旗公社改称高桥公社,驻大幕常收金家铺(因要修建牛鼻潭水库迁到此地),2个大队隶属高桥公大幕管理区。

1961年4月,公社改称区,管理区改称公社。

杨林、团结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驻大幕常收涂氏公所)大幕公社(驻胡家街上首谢家)。

1963年3月,杨林大队隶属新设的杨林公社(驻杨林周港边连三屋),团结大队隶属大幕公社(驻马鞍头小坑)。

1966年5月,撤销杨林公社,杨林大队划入大幕公社。

1975年3月,杨林、团结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大幕公社(驻常收云台山即铁山的北坡)。

1981年5月,杨林大队改称西山下大队,团结大队改称章堡大队。

1984年1月,西山下、章堡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驻云台山北坡)大幕乡(驻西山下)。

1985年9月,西山下大队改称西山下村,章堡大队改称章堡村。

2个村隶属高桥区大幕乡。

1987年9月,西山下、章堡2村隶属撤区建制的大幕乡(驻云台山即铁山北坡)。

2001年3月,西山下、章堡2村隶属石桥乡与大幕乡合并的大幕乡。

2005年3月,部分建制村合并。

西山下、章堡2个村合并为西山下村(驻西山下)。

明清时期,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三里。

民国时期,河岭、港口、姚家、陈家畈4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大幕乡(驻桃花尖村)东畈保(驻东畈),水口周、泉塘畈、荷畈董、咸宁阮、叶家畈5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大幕乡黄荆保(驻陈月旦)。

1949年6月,陈继等18个村庄隶属鄂城县毛家区石桥保改称的石桥乡(驻石桥公屋)。

河岭等4个村庄隶属咸宁县马桥区(驻马桥老街中段福寿图)东畈保,水口周等5个村庄隶属咸宁县马桥区黄荆保。

1950年,河岭等4个村庄隶属咸宁县马桥区东畈村,水口周等5个村庄隶属咸宁县马桥区黄荆村。

同年5月,陈继等18个村庄隶属鄂城县高桥区(驻刘桢清溪饶)石桥乡。

1951年1月,咸宁县改村为乡,河岭等4个村庄所在的东畈村改称东畈乡(小乡),水口周等5个村庄所在的黄荆村改称黄荆乡(小乡),均隶属咸宁县马桥区改称的五区(驻马桥老街中段福寿图)。

同年4月,河岭等4个村庄所在的东畈乡、水口周等5个村庄所在的黄荆乡,隶属咸宁县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同年5月,鄂城、咸宁两县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同年7月,陈继等18个村庄所在的石桥乡隶属鄂城县十三区(驻刘桢清溪饶)。

同年11月,河岭等4个村庄所在的东畈乡、水口周等5个村庄所在的黄荆乡,隶属咸宁县六区改称的七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1952年8月,陈继等18个村庄随鄂城县十三区一起划入咸宁县,隶属咸宁县八区石桥乡。

1954年初,陈继、河岭、饶李、田铺石、港口、石家桥、李家坟、王塘8个村庄,组成灯塔一初级社。

山下刘陈、细屋王坦、大屋王坦、姚家4个村庄组成灯塔二初级社。

刘德、潘家、孙家、黎思敬上门黎、黎思敬下门黎、蔡家垴、水口周、泉塘畈、荷畈董、咸宁阮、叶家畈11个村庄,组成灯塔三初级社。

灯塔一、灯塔二2个初级社隶属咸宁县八区改称的七区(驻刘桢清溪饶)石桥乡,灯塔三初级社(含原鄂城县十三区下辖的刘德、孙家、潘家、祠堂崽、黎思敬上门黎、黎思敬下门黎、蔡家垴7个村庄)隶属七区改称的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1955年,灯塔一、灯塔二、灯塔三3个初级社隶属咸宁县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石桥乡。

1956年1月,灯塔一、灯塔二2个初级社合并为石桥高级社,隶属石桥乡。

灯塔三初级社升格为蔡桥高级社,隶属大幕乡。

同年6月,石桥高级社隶属高桥农村生产指导小组石桥管理区,蔡桥高级社隶属高桥农村生产指导小组大幕管理区。

1957年9月,石桥高级社隶属五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石桥乡,蔡桥高极社隶属五区大幕乡。

1958年9月,石桥高级社改称石桥大队,隶属红旗公社(驻中间屋)石桥管理区。

蔡桥高级社改称蔡桥大队,隶属红旗公社大幕管理区。

同年10月,石桥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的高桥公社下辖的石桥管理区,蔡桥大队隶属高桥公社大幕管理区。

1961年4月,石桥大队隶属高桥区石桥公社,蔡桥大队隶属高桥区大幕公社(驻马鞍头小垸)。

1963年3月,石桥、蔡桥2个大队隶属杨林公社(驻杨林周港边连三屋)。

1966年5月,石桥大队划归石桥公社(驻邹谷阳),蔡桥大队划归大幕公社(驻马鞍头小坑)。

1970年,石桥大队从石桥公社划入大幕公社。

1975年3月,石桥、蔡桥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大幕公社。

1984年1月,石桥、蔡桥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大幕公社。

1985年9月,石桥大队改称石桥村,蔡桥大队改称蔡桥村村下辖村民小组。

1987年9月,石桥、蔡桥2个村隶属撤销区建制后的大幕乡。

2001年3月,石桥、蔡桥2个大队隶属大幕乡与石桥乡合并的大幕乡(驻常收铁山西坡)。

2005年3月,石桥、蔡桥2个村合并为石桥村(先驻刘德畈猪场,后驻蔡桥)。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金城乡六都。

民国时期,孔家、胡家山、溪锄窝外屋、溪锄窝里屋、溪锄窝、郭家棚、陈金、章家山8个村庄。

高塆、下塆、章贵、西边、水口章、张安堡、铁匠铺、栗林、大幕山下9个村庄。

排楼、中房、港背陈、岭背、东畈陈、东源畈6个村庄。

隶属咸宁县大幕乡(驻桃花尖黄家)东畈堡(驻东畈)。

同年6月,东畈保隶属咸宁县马桥区(驻马桥街)。

1950年,咸宁县改保、甲制为村、闾制,一般以保的辖区为村辖区,但也有小调整,设立部分新村。

东畈保改称东畈村隶属咸宁县马桥区(驻马桥街)。

1951年1月,马桥区改称五区(驻马桥街)。

同年4月,咸宁县改村为乡。

一般以村辖区为乡辖区。

同时,有小调整,设立部分新乡,东畈村改称东畈乡。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初,咸宁县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大幕山下、张安堡、高塆、西边、下塆、5个初级社,中房、排楼、港背一初级社、港背二初级社、东畈5个初级社,章家山、郭家棚、陈金、溪锄窝、孔家、胡家山6个初级社,共16个初级社隶属大幕乡(驻胡家街上首谢家)。

1956年1月,咸宁县小乡合大乡,初级社合并升格为高级社。

中房、排楼、港背一、港背二4个初级社升格为高峰一高级社。

东畈、张安堡、大幕山下3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高锋二高级社。

高塆、西边、下塆3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高峰三高级社,章家山、郭家棚、陈金、溪锄窝、孔家、胡家山6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绿化高级社。

4个高级社隶属大幕乡(驻胡家街上首谢家)。

同年6月,设立高桥农村生产指导小组(区级,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4个高级社隶属高桥农村生产指导小组大幕管理区。

1957年9月,撤销农村生产指导小组和管理区,恢复区、乡。

4个高级社隶属五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大幕乡。

1958年9月,高级社改称大队,互助组改称生产队。

绿化高级社升格为绿化大队,高锋一、高锋二、高锋三3个高级社合并为东风大队。

1959年,东风大队(驻东畈小学)分为东风一、东风二2个大队。

东风一大队驻港背陈,(辖排楼、中房、港背陈、岭背、东畈陈、东源畈、下塆、水口章8个村庄)。

东风二大队驻张安堡,(辖高塆、章贵、西边、张安堡、铁匠铺、栗林、大幕山下7个村庄。

同月,撤销区、乡,成立红旗、火箭公社。

绿化、东风一、东风二3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驻中间屋)大幕管理区。

1961年4月,公社改称区,管理区改称公社。

绿化、东风一、东风二3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驻常收涂氏公所)大幕公社。

1963年3月,设立杨林公社,东风一、东风二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驻胡家街上首谢家)杨林公社,绿化大队隶属大幕公社。

1966年5月,撤销杨林公社,绿化、东风一、东风二3个大队划归大幕公社。

1975年3月,撤区并社。

绿化、东风一、东风二3个大队隶属大幕公社(驻常收)。

1981年5月,部分大队更名。

绿化改称孔家,东风一改称港背,东风二改称章贵。

1984年1月,撤销公社,恢复区乡。

章贵改称高湾,港背、高湾、孔家3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驻大幕常收)大幕乡(驻铁山坡半山腰)。

1985年9月,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港背、高湾、孔家3个大队改称为港背、高湾、孔家3个村。

1987年9月,撤销区建制。

港背、高湾、孔家3个村隶属大幕乡。

2001年3月,港背、高湾、孔家3个村隶属石桥乡与大幕乡合并的大幕乡(驻铁山两坡半山腰)。

2005年3月,部分建制村合并。

港背、高湾、孔家3个村合并为东源村(村委会驻章贵)。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金城乡六都。

民国时期,黄家嘴、窦家、郭家、舒上(又名舒家)、舒下(又名外屋舒)、内屋舒家、山垴周、下屋周、章新恒、涂蔡、章孟夏(11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大幕乡章堡保(驻陈华国)。

同年6月,黄家嘴等11个村庄所在的章堡保隶属咸宁县马桥区(驻马桥老街中段福寿图)。

1950年,黄家嘴等11个村庄隶属马桥区章堡保改称的章保村。

1951年,黄家嘴等11个村庄隶属马桥区改称的五区下辖的章堡村改称的章堡乡(小乡)。

同年4月,黄家嘴等11个村庄隶属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章保村。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同年11月,黄家嘴等11个村庄隶属六区改称的七区下辖的章堡乡。

1954年初,黄家嘴、窦家、郭家、舒上(又名舒家)、舒下(又名外屋舒)、内屋舒家6个村庄组成青山一初级社,山垴周、下屋周、章新恒、涂蔡、章孟下5个村庄组成青山二初级社。

1956年1月,青山一、青山二2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大幕高级社,隶属大幕乡(大乡)。

同年6月,大幕高级社隶属大幕管理区。

1957年9月,大幕高级社隶属五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大幕乡。

1958年9月,大幕高级社改称大幕大队,隶属红旗公社(驻中间屋)大幕管理区。

同年10月,大幕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的高桥公社下辖的大幕管理区。

1961年4月,大幕大队隶属高桥区大幕公社。

1975年3月,大幕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大幕公社。

1984年1月,大幕大队隶属高桥区大幕公社。

1985年9月,大幕大队改称大幕村,生产队改称村民小组。

1987年9月,大幕村隶属撤区建制后的大幕乡。

2001年3月,大幕村隶属大幕乡与石桥乡合并的大幕乡(驻常收云台山即铁山的北坡)。

明清时期,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三里。

民国时期,九门阮等10个村庄隶属鄂城县毛家区杨林乡(小乡)。

1950年5月,九门阮等10个村庄所在的杨林乡隶属鄂城县高桥区(驻刘桢清溪饶)。

同年7月,九门阮等10个村庄所在的杨林乡隶属鄂城县十三区(驻刘桢清溪饶)。

1951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2年8月,九门阮等10个村庄所在的杨林乡随鄂城县十三区,整体划入咸宁县,隶属咸宁县八区(驻刘桢清溪饶)所在的杨林乡。

1954年,九门阮等10个村庄组成高峰初级社,隶属咸宁县八区改称的七区(驻刘桢清溪饶)杨林乡。

1955年,高峰初级社所在的杨林乡隶属咸宁县四区(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

1956年1月,高峰初级社升格为高峰高级社,隶属咸宁县高铺乡(大乡,由杨林、高铺、刘福、周桥4个小乡合并而成,驻孙鉴)。

同年6月,高峰高级社隶属高桥农村生产指导小组高铺管理区。

1957年9月,隶属五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高铺乡。

1958年9月,高峰高级社改称高峰大队,隶属火箭公社(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高铺管理区。

同年10月,隶属火箭公社更名的双溪公社(驻双溪桥区老街陈君聘)高铺管理区。

1961年4月,高峰大队隶属双溪区高铺公社。

1971年3月,高峰大队从双溪区高铺公社划入咸宁县林业局国营白云山林场。

1975年3月,高峰大队行政区划从咸宁县林业局国营白云山林场划入石桥公社,行政管理仍隶属国营白云山林场。

1984年1月,高峰大队行政区划隶属高桥区石桥乡,行政管理仍隶属咸宁市(县级,由咸宁县改称)国有白云山林场。

同年,高峰大队黄泥塘一分为五,一部分迁回杨林闸,一部分迁往高铺蒋家,一部分迁往高铺高泰宇,一部分迁往孙鉴孙家,一部分迁往河南永城县。

黄泥塘消失。

1985年9月,高峰大队改称高峰村。

2005年3月,高峰村从咸宁市咸安区林业局国有白云山林场划入大幕乡(驻铁山西坡半山腰)。

明清时期,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三里。

民国时期,大垄等22个村庄隶属鄂城县毛家区双垄乡(小乡,驻双垄口)。

1950年5月,大垄等22个村庄隶属鄂城县高桥区(驻刘桢清溪饶)双垄乡。

同年7月,大垄等22个村庄所在的双垄乡隶属鄂城县十三区(驻刘桢清溪饶)。

1951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2年8月,大垄等22个村庄随鄂城县十三区一起划入咸宁县,隶属咸宁县八区双垅乡。

1954年,大垄、山下徐2个村庄组成徐家初级社,马家垄1个村庄成立马家垄初级社,山下塘、帅家垄2个村庄组成帅垅初级社,徐家崽、庄屋罗2个村庄组成庄屋罗初级社,庙边、邱家2个村庄组成庙边初级社,嘴庄1个村庄成立嘴庄初级社,山里头1个村庄成立山里头初级社,铁铺、双垄口、老屋庄3个村庄组成双垅初级社,李家铺、罗家湾、大塘坳3个村庄组成罗家湾初级社,邹家山1个村庄成立邹家山初级社,邹谷阳、桥头2个村庄组成桥头初级社,陈友甫1个村庄成立陈友甫初级社。

12个初级社隶属咸宁县八区改称的七区(驻刘桢清溪饶)双垅乡。

1956年1月,徐家初级社升格为徐家高级社,马家垄、帅垄、徐家、庄屋罗4个初级社合并为帅垅高级社,庙边、嘴庄、山里头3个初级社合并为庙边高级社,双垅、罗家湾2个初级社合并为双垅高级社,邹家山、桥头、陈友甫3个初级社合并为桥头高级社。

5个高级社隶属咸宁县石桥乡(大乡,由石桥、双垅、学堂3个小乡合并而成,先驻石桥公屋,后驻张家崽)。

同年6月,徐家、帅垅、庙边、双垅、桥头5个高级社隶属高桥农村生产指导小组石桥管理区。

1957年9月,徐家、帅垅、庙边、双垅、桥头5个高级社隶属五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石桥乡。

1958年9月,徐家、帅垅2个高级社分别改称徐家大队、帅垅大队,庙边高级社改称庙边大队,双垅、桥头2个高级社合并改称双垅大队。

3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驻中间屋)石桥管理区。

同年10月,徐家、帅垅、庙边、双垅4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更名为高桥公社(驻大幕常收金家)石桥管理区。

1961年4月,徐家、帅垅、庙边、双垅3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驻常收涂氏公祠)石桥公社。

1965年,徐家、帅垅2个大队合并为红山大队。

1966年3月,红山大队庄屋罗1个村庄划入庙边大队。

1970年,部分大队更名。

庙边改称红旗,双垅改称红卫。

1975年3月,红山、红旗、红卫3个大队隶属于撤区并社后的石桥公社。

1981年5月,部分大队更名,红旗改称庙边,红卫改称双垅。

1984年1月,红山、庙边、双垅3个大队隶属高桥区石桥乡。

1985年9月,红山大队改称红山村,庙边大队改称庙边村,双垅大队改称双垅村。

1987年9月,红山、庙边、双垅3个村隶属撤销区乡建制的石桥乡。

2001年3月,红山、庙边、双垅3个村隶属石桥乡与大幕乡合并后的大幕乡。

2005年3月,红山、庙边、双垅3个村合并为双垅村,驻邹谷阳。

明清时期,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三里。

民国时期,大屋余等8个村庄,陈继垄等9个村庄,学堂胡等2个村庄,隶属鄂城县毛家区学堂保改称的学堂乡(小乡)。

1950年5月,大屋余等8个村庄,陈继垄等9个村庄,学堂胡等2个村庄,隶属鄂城县高桥区(驻刘桢清溪饶)学堂乡。

1951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同年7月,大屋余等8个村庄,陈继垄等9个村庄,学堂胡2个村庄,隶属鄂城县十三区(驻刘桢清溪饶)学堂乡。

1952年8月,大屋余等8个村庄,陈继垄等9个村庄,学堂胡2个村庄,随鄂城县十三区起,整体划入咸宁县,隶属咸宁县八区(驻刘桢清溪饶)学堂乡。

1954年,大屋余、后头陈组成大屋余初级社,方家湾、屋头陈2个村庄组成方家湾初级社,阿益垄、天恩余组成天恩余初级社,塘窝余、南山陈组成塘窝余初级社,学堂胡分为学堂胡上门初级社和学堂胡下门初级社,蔡油为蔡油初级社,陈继垄、陈继嘴、老屋陈继、张冉、塘尾5个村组成陈继初级社,大屋阮、细屋阮、张家崽组成阮家初级社。

大屋余、方家湾、天恩余、塘窝余、学堂胡上门、学堂胡下门、蔡油、陈继、阮家9个初级社隶属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学堂乡。

1956年1月,大屋余、方家湾、天恩余、塘窝余合并升格为南山高级社(驻大屋余),学堂胡上门、学堂胡下门、蔡油3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学堂高级社(驻学堂胡),陈继,阮家2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北山高级社(驻张家崽)。

南山、学堂、北山3个高级社隶属石桥乡(大乡)。

同年6月,南山、学堂、北山3个高级社隶属高桥农村生产指导组(驻黄阙铺黄家祠堂)石桥管理区。

1957年9月,南山、学堂、北山3个高级社隶属五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石桥乡。

1958年9月,南山、学堂、北山3个高级社均改称大队,下辖生产队。

3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驻黄阙铺黄家祠堂)石桥管理区。

同年10月,南山、学堂、北山3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为高桥公社下辖的石桥管理区。

1961年4月,南山、学堂、北山3个大队隶属高桥区石桥公社。

1970年,学堂大队改称红星大队。

1975年3月,南山、红星、北山3个大队隶属撤销区建制后的石桥公社。

1981年5月,红星改称学堂胡大队。

1984年1月,南山、红星、北山3个大队隶属高桥区石桥乡。

1985年9月,南山、学堂胡、北山3个大队均改称村,隶属撤销区建制的石桥乡。

1987年9月,南山、学堂胡、北山3个村隶属撤销区建制后的石桥乡。

2001年3月,南山、学堂胡、北山3个村隶属石桥乡与大幕乡合并的大幕乡。

2005年3月,南山、学堂胡、北山3个村合并为南山村(驻南山大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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