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经永新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地名沿用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和义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高市乡。 合作化时甲洲、下洲、高市、周家屋四个初级社分别转为高级社;公社化时设高市大队、甲洲大队,属高市公社,1964年并为高市大队。 1984年撤社设乡,设高市村村民委员会,属高市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和义乡之九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渚源乡。 合作化时塘内初级社转为塘内高级社。 公社化时设塘内大队,属高市公社,1959年属杨桥公社,1961年属高市公社,1968年属杨桥公社,1972年属高市公社,1984年撤社设乡,设塘内村村民委员会,属高市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和义乡,成立初属滨江乡。 合作化时渊泉初级社转为南田高级社。 公社化设南田大队,属高市公社,1968年改樟木山大队,属杨桥公社,1972年属高市公社,1984年撤社设乡,设樟木山村村民委员会,属高市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和义乡,新中国成立初属滨江乡,合作化时所属高汪初级社转为高汪高级社。 公社化时设高汪大队,属高市公社,1959年改滨江大队,属杨桥公社,1961年属高市公社,1968年属杨桥公社,1972年属高市公社,1984年撤社设乡,设滨江村村民委员会,属高市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隶属于弓田乡,后属泮塘乡。 合作化时横烟初级社转为大烟高级社;公社化时设横烟大队,属高市公社,先属杨桥公社,后属高市公社,1984年撤社设乡,设横烟村村民委员会,属高市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于和义乡,成立初期属高市乡,后属于杨桥公社。 1984年撤社设乡,设刘家村民委员会、新家大队改为新家村村民委员会。 2003年,刘家村村民委员会和新家合而并成合家村村民委员会,属高市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于和义乡,成立初期属泮中乡。 合作化时八团初级社转为高级社;公社化时设八团大队,属高市公社,1959年属杨桥公社,1961年属高市公社,1984年撤社设乡,设八团村村民委员会,属高市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