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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成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烟庄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烟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曲河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曲河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曲河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北沟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北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北沟大队。

1965年北沟大队分设,为告成人民公社双庙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双庙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双庙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北沟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北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北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北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北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竹园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竹园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竹园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南竹园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南竹园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纸坊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纸坊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纸坊大队。

1965年纸坊大队分设,为告成人民公社五度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五度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五度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贾沟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贾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贾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贾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贾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茶亭沟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茶亭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茶亭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茶亭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茶亭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八方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八方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八方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八方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八方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范店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范店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范店大队。

1978年范店大队分设,为告成人民公社森子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森子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森子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范店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范店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范店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范店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范店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王村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王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王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王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王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袁窑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袁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袁窑大队。

1965年袁窑大队分设,为告成人民公社杨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杨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杨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豹沟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豹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豹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豹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豹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苇园沟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苇园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苇园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苇园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苇园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冶上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冶上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冶上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冶上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冶上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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