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烟庄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烟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曲河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曲河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曲河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北沟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北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北沟大队。 1965年北沟大队分设,为告成人民公社双庙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双庙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双庙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北沟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北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北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北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北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竹园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竹园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竹园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南竹园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南竹园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纸坊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纸坊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纸坊大队。 1965年纸坊大队分设,为告成人民公社五度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五度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五度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贾沟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贾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贾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贾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贾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曲河保;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茶亭沟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茶亭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茶亭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茶亭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茶亭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八方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八方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八方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八方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八方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范店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范店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范店大队。 1978年范店大队分设,为告成人民公社森子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森子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森子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范店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范店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范店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范店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范店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王村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王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王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王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王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袁窑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袁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袁窑大队。 1965年袁窑大队分设,为告成人民公社杨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杨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杨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豹沟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豹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豹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豹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豹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苇园沟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苇园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苇园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苇园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苇园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曲河保。 清属曲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五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五区。 1958年,曾为颍河人民公社冶上大队,后定名为告成人民公社冶上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告成人民公社冶上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告成乡冶上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告成镇冶上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