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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州区团溪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七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为团溪镇团溪村。

2003年更名为团溪社区。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七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隶属团溪镇。

2013年由原团溪社区分为拓东社区、团溪社区。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七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农庄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农庄村。

2003年由农庄村、平堰村、庄坝村合并为农庄村村民委员会。

2017年6月改设为农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七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和平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和平村,名称沿用至今。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四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五龙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五龙村。

2003年,由安山村、尖坡村、五龙村合并为五龙村。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四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大窝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大窝村。

2001年由大窝、保安、中山灿村合并而成。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四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1932年,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1935年,团溪成立第五区,1941年,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香山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香山村。

2003年由山坪、民胜、香山、大窝四个村合并而成。

张王地名在明万历年间见诸于《平播全书》。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九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张王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张王村。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七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生产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生产村。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南隅里第九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1932年,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1941年,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福禄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福禄村。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南隅里第九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白果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白果村。

2003年由新街村、苏庄村、雷水村合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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