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七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为团溪镇团溪村。 2003年更名为团溪社区。 |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七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隶属团溪镇。 2013年由原团溪社区分为拓东社区、团溪社区。 |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七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农庄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农庄村。 2003年由农庄村、平堰村、庄坝村合并为农庄村村民委员会。 2017年6月改设为农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七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和平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和平村,名称沿用至今。 |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四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五龙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五龙村。 2003年,由安山村、尖坡村、五龙村合并为五龙村。 |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四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大窝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大窝村。 2001年由大窝、保安、中山灿村合并而成。 |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四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1932年,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1935年,团溪成立第五区,1941年,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香山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香山村。 2003年由山坪、民胜、香山、大窝四个村合并而成。 |
张王地名在明万历年间见诸于《平播全书》。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九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张王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张王村。 |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平水里第七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生产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生产村。 |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南隅里第九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1932年,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1941年,实行新县制,废联保。 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福禄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福禄村。 |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今团溪镇属四川省遵义军民府遵义县南乡南隅里第九甲,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县改隶贵州省遵义府,宣统三年(1911),废里置区,南乡平水里南部置遵义县南四下区辖原平水里南部。 民国二十一年(1932),原南四下区改为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团溪成立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属团溪区。 1949年,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划行政区,隶属第四区。 1950年,废除保、甲制,改为村民组。 1953年,撤大乡,置小乡,1955年改为团溪区。 1958年,改建为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立团溪基础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为团溪人民公社。 1961年遵义市、县分设,恢复团溪区,1984年,县辖行政区改为区、乡(镇)、村、村民组四级,属团溪乡白果村。 1992年,开始实施撤区并乡建镇,改建为团溪镇白果村。 2003年由新街村、苏庄村、雷水村合并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