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景泰元年(1450年)在城北地区建永安城。 明景泰三年(1452年),昌平县治所由城西旧县迁来。 明正德八年(1513年),昌平县升州,县城改为州治所。 明末为昌平道治所。 清初为霸昌道治所。 民国二年(1913年),州改县,为县政府驻地,称昌平镇。 1990年5月至1999年12月,城北地区为城区镇。 1999年12月30日,成立城北街道。 |
南口地区在北魏时期形成村落。 明代及以前,南口村及以北部分地区属延庆州(县),以南地区属昌平州(县)。 民国元年(1912年),昌平、延庆两县经过协商,以南口火车站、南口机厂为中心设立南口镇,铁路以南归昌平县,铁路以北归延庆县,两县共管一镇。 1949年4月,南口镇划归昌平县。 1950年,撤销南口镇,属昌平县第三区,为区公所驻地。 1953年11月,恢复南口镇。 1990年5月,南口镇分为南口镇和道南镇。 1997年12月,桃洼乡、道南镇并入南口镇。 1998年9月,土楼乡的3个村并入南口镇。 |
1949年4月16日,昌顺县分为昌平、顺义2县,马池口地区属昌平县一区。 1953年7月,昌平县改制小乡,设马池口、白浮、百泉庄、上念头、横桥5乡。 1956年8月,5乡合并为马池口乡。 1958年8月,马池口地区属十三陵公社,改称马池口工作站。 1959年6月,马池口地区属城关公社,改马池口管理区和马池口大队,下辖25个行政村。 1961年5月,成立马池口公社,下辖14个行政村。 1982年4月,马池口公社改乡。 1990年2月,马池口乡改镇,下辖13个行政村。 1997年12月,撤销亭自庄乡,亭自庄乡的5个村并入。 1998年11月,土楼乡的土楼村、葛村并入。 |
1949年2月,沙河地区属昌顺县。 1949年4月,沙河地区属昌平县二区。 1953年7月,成立沙河镇,辖1街、6村。 1956年2月,沙河镇并入大乡,改称沙河乡。 1958年8月,沙河地区属红旗公社。 1958年11月,沙河乡改沙河工作站,属小汤山公社。 1959年11月,成立沙河中越友好公社,沙河镇管理区成立。 1961年6月,沙河中越友好公社撤销,成立沙河公社。 1981年7月,沙河公社改乡。 1987年1月,沙河乡并入沙河镇。 1990年6月,沙河镇分为沙河镇和巩华镇。 1993年10月,巩华镇下辖的农村并入沙河镇。 1997年12月,沙河镇、巩华镇复并为沙河镇。 1999年10月,七里渠乡并入。 2007年11月28日,沙河地区办事处成立,同时保留沙河镇建置。 |
1949年4月,成立昌平镇。 1958年后,属十三陵、城关、昌平镇3公社。 1979年6月,更名城关公社。 1982年9月,公社改乡。 1986年4月,城关乡并入昌平镇。 1990年5月,昌平镇分为昌平镇、城区镇。 2003年,昌平县改区,昌平镇改为城南街道。 |
2012年12月31日,东小口地区正式“一分为四”,天通苑北街道、天通苑南街道和霍营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 天通苑北街道街道办事处暂驻太平庄北街69号,辖区东至北七家,西至中滩村与太平庄村村界处,南至太平庄中街,北至北七家东三旗村界。 天通苑南街道办事处管理15个社区和1个村。 霍营街道办事处管理18居1村。 设立3个街道办事处后,原东小口地区办事处辖区剩余部分为调整后的东小口地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地区办事处驻地不变。 |
2012年12月31日,天通苑南街道正式从原东小口地区分出,街道办事处暂驻中滩村北三街82号,13个社区和1个村。 2015年,增设溪城珑原社区;2016年,增设正辰中心社区。 |
原【霍营乡】为原昌平县辖乡。 位于县境东南部,距县城25千米。 京包铁路、京昌公路过境。 1958年划入红旗公社。 1960年析建沙河公社。 1983年改霍营乡。 1996年,面积15平方千米,人口0.7万人,辖半截塔、魏窑、上坡、小辛庄、梁庄、霍营、马连店7个行政村。 1999年,撤销霍营乡,并入东小口镇。 2012年12月31日,东小口地区正式“一分为四”,天通苑北街道、天通苑南街道和霍营街道办事处。 设立3个街道办事处后,原东小口地区办事处辖区剩余部分为调整后的东小口地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地区办事处驻地不变。 霍营街道正式从原东小口地区分出,街道办事处暂驻黄平路207号。 |
原为回龙观乡,1990年建回龙观镇。 |
1961年为沙河中越友好公社史各庄大队,后改史各庄管理区。 1983年改史各庄乡。 1996年,面积13平方千米,人口1万人,辖朱辛庄、东店、西店、定福皇庄、史各庄5个行政村。 1999年9月,市政府同意昌平县撤销史各庄乡,并入回龙观镇。 2015年,撤销回龙观镇,设立回龙观、龙泽园、史各庄3个街道,并将原回龙观镇京藏高速公路以东、定泗路以北区域划归沙河镇(地区办事处),碧水庄园居住区由沙河镇(地区办事处)统一管理。 史各庄街道辖农学院、昌艺园、领秀慧谷3个社区(另有1个待建、4个未建社区)以及朱辛庄、东半壁店、西半壁店、定福皇庄、史各庄5个村。 |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阳坊地区属昌顺县十二区,下辖34个行政村。 1949年8月,阳坊地区属昌平县第七区。 1952年2月,改属第六区。 1953年7月,建区辖乡,分属阳坊镇、西贯市回族自治乡、后白虎涧乡、史家桥乡。 1956年2月,建阳坊乡。 1958年,属南口人民公社,改称阳坊工作站。 1960年,改称阳坊管辖区,下辖8个大队、12个村。 1961年6月,阳坊管辖区改阳坊人民公社,下辖8个大队,阳坊街增设阳坊街道。 此后,下辖村庄从未增减。 1982年12月,阳坊公社改乡。 1990年5月,乡改镇。 |
昌平解放至1949年3月,小汤山地区属昌顺县。 1949年4月,昌顺县分为昌平、顺义2县,属昌平县四区,驻小汤山。 1956年2月,昌平县改区,小汤山地区划为四小区,辖8乡、83村。 1958年10月,成立东风公社,驻兴寿,辖小汤山、兴寿、大东流等6乡。 1958年11月,东风公社改名小汤山公社,辖小汤山、东崔村、上庄、兴寿等10工作站。 1959年11月,北七家庄、松兰堡、沙河3工作站析出。 1961年7月,昌平区改县,大公社改制为小公社,小汤山公社成立,辖后牛坊、小汤山、阿苏卫、官牛坊等10大队。 1982年12月,小汤山公社改乡。 1990年7月,小汤山乡改镇。 1997年12月,大东流乡并入,形成现今辖区。 |
1949年7月,南邵各村属河北省通县专区昌平县。 1953年7月,南邵各村全部划为昌平县一区,建立三合庄、何营、张各庄和南邵4小乡。 1956年8月,小乡撤销,成立昌平县南邵乡。 1958年8月,南邵乡改南邵工作站,属十三陵(大)人民公社。 1959年,南邵工作站改南邵管理区,属城关人民公社。 1960年6月,南邵管理区改南邵大队。 1961年7月,南邵人民公社成立。 1982年4月,南邵公社改乡。 1997年11月,南邵乡改镇。 |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2月,崔村地区属昌顺县三、四区。 1949年4月,昌顺县分为昌平、顺义2县,属昌平县三、四区。 1950年,崔村地区除八家村与西峪村合并为西峪村外,其他村都以自然村成立村政府。 1953年7月,村政府改制为小乡。 1956年2月24日,昌平县划归北京市,改昌平区,小乡合并为崔村乡,南庄村划归兴寿乡。 崔村乡属昌平区第四小区,驻小汤山。 1958年9月,由崔村乡等3乡合并为东风人民公社。 12月,东风、红旗2公社合并为小汤山公社,下设10个工作站,崔村地区属崔村工作站。 1961年2月5日,崔村工作站从小汤山公社析出,成立崔村人民公社,驻西崔村。 1963年2月14日,南庄村并入崔村公社。 同年,驻地迁至东崔村。 1982年12月,复建崔村乡,辖12行政村不变。 1997年12月5日,崔村乡改镇。 1999年12月,昌平县改区,崔村镇隶属昌平区。 |
百善镇镇域上东廓、下东廓两村之西在西汉元封元年(前110年)是上谷郡昌平县治所。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2月12日,属昌顺联合县第十区。 1949年8月,属昌平县第三区。 1950年2月,分属昌平县二区、四区,各自然村建村政府。 1953年7月,村政府撤销建乡,百善乡辖百善、孟祖2村,狮子营乡辖良各庄、泥洼、钟营、狮子营4村,牛房圈乡辖吕各庄、半壁街、二德庄、牛房圈4村,属四区。 上东郭、下东郭2村属辛立屯乡,东沙屯属王庄乡,属二区。 1956年2月,百善、狮子营、牛房圈3乡合并为百善乡。 东沙屯、上东郭、下东郭属松兰堡乡。 1958年,属红旗人民公社又属小汤山公社,各乡称工作站。 1960年1月,属昌平县。 1961年5月,成立百善人民公社。 1982年7月,百善公社改乡。 1997年,撤乡改镇,辖现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