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成立牙藏大队,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改为牙藏村村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 |
1964年为新村大队,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改为新村村民委员会。 |
解放初为阿河滩村,1955年合作社时为阿河滩高级社,1958年公社化时为阿河滩大队,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改为阿河滩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55年合作社时为中庄高级社,1958年公社化时称中庄大队,1982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改为中庄村民委员会。 |
1939年为赞卜乎上庄村,1955年合作社时为红光高级社,1958年公社化时为红光大队,1982年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改为赞卜乎上庄村民委员会。 2013年党政军企共建更名为红光上村,成立红光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解放初为赞中村,1955年合作社时为赞卜乎高级社,1958年公社化时为赞卜乎大队,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改为赞中村村民委员会。 2013年更名为红光下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解放初为赞卜乎村,1955年合作社时为赞卜乎高级社,1958年公社化时称赞卜乎大队,1982年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改为赞卜乎上庄村民委员会。 2013年赞下村改为赞卜乎村,成立赞卜乎村民委员会。 |
解放初为古什群村,1955年合作社时为古什群高级社,1958年公社化时称古什群大队,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改为古什群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78年从中庄村分离,称繁殖场村,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成立繁殖场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