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武术区良口乡7、8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为武术区良口乡7、8代表区;1950年转为良口区陂头乡,1952年为武术区陂头乡,1955年为陂头高级社,1958年为顺峰公社陂头大队;1968年为涧田公社顺峰大队;1972年仍为顺峰公社陂头大队。 大队驻地连背。 1984年撤销大队,改名为陂头村民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武术区良口乡第5、6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为武术区良口乡;合作化时分光辉、黎明、小山、金溪四个高级社;1958年合并于顺峰公社石富大队;1968年为涧田公社石富大队;1972年又为顺峰公社石富大队。 自1984年撤销大队,改名成立石富村民委员会后,名称沿用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为武术区良口乡第8、9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为武术区良口乡,1952年为武术区桥头乡;1955年为桥头高级社;1958年为顺峰公社井溪和船形大队;1968年为涧田公社高坪大队,1972年为顺峰公社井溪大队。 1984年撤销大队改名为井溪村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武术区良口乡第10、11保;成立初为武术区良口乡;1952年为武术区高坪乡;合作化时为塘背、前方、东坑3个高级社;1958年为顺峰公社塘背、东坑、前方三个大队;1968年为涧田公社高坪大队;1972年为顺峰公社高坪大队。 驻地高坪。 1984年3月撤销大队改名为高坪村民委员会后,名称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