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设咸丰县前,与县境归属同。 设咸丰县后,属咸丰县。 乾隆元年(1736),张家坪建巡检署。 乾隆四年(1739)县下编里,属上平阳里。 民国前期,上平阳里设6防团,分属杨洞、新场、甲马池、老岩孔、梨树坝、湾田等团防,属杨洞团防。 民国二十一年(1932),推行区、乡、保、甲制度,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撤区制,裁联保建乡,镇域分属杨湾乡、新甲乡,属杨湾乡。 建国后区划多变,先后称二区和甲马池区;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杨湾乡。 1951年6月至1956年7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区公所)龙洞湾(龙泉)乡。 1956年7月至1957年5月,属咸丰县第二区公所杨洞乡。 1957年5月至1958年10月,属甲马池区公所杨洞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命名为全丰大队。 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属杨洞(星火)人民公社杨洞管理区。 1961年4月至1975年7月,属阳洞区公所阳洞人民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 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属阳(杨)洞人民公社阳(杨)洞管理区。 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更名为杨洞大队。 1984年“设区建乡”,更名为杨洞村。 1984年6月至1996年11月,属杨洞区公所杨洞镇。 1996年“乡镇合并”。 1996年11月至2001年3月,属杨洞乡杨洞管理区。 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杨洞经济小区。 2002年,官田堡村并入。 2003年,土司坝村、石柱坝村并入。 2009年至2014年,属甲马池(坪坝营)镇杨洞联村。 2009年复为杨洞村。 2012年9月11日更名为坪坝营镇。 2014年至今,属坪坝营镇。 |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设咸丰县前,与县境归属同。 设咸丰县后,属咸丰县。 乾隆元年(1736),张家坪建巡检署。 乾隆四年(1739)县下编里,属上平阳里。 民国前期,上平阳里设6防团,分属杨洞、新场、甲马池、老岩孔、梨树坝、湾田等团防,属梨树坝团防。 民国二十一年(1932),推行区、乡、保、甲制度,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撤社区制,裁联保建乡,镇域分属杨湾乡、新甲乡,属杨湾乡。 建国后区划多变,先后称二区和甲马池区;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杨湾乡。 1951年6月至1956年7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区公所)梨树坝乡。 1956年7月至1957年5月,属咸丰县第二区公所梨树坝乡。 1957年5月至1958年10月,属甲马池区公所梨树坝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命名为美满大队。 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属杨洞(星火)人民公社梨树坝管理区。 1961年4月至1975年7月,属阳洞区公所梨树坝人民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 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属阳(杨)洞人民公社梨树坝管理区。 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更名为沙道湾大队。 1984年“设区建乡”,更名为沙道湾村。 1984年6月至1996年11月,属杨洞区公所梨树坝乡。 1996年“乡镇合并”。 1996年11月至2001年3月,属杨洞乡梨树坝管理区。 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梨树坝农村工作站。 2002年,黄鳝坝村并入。 2003年至2009年,并入梨树坝村。 2009年至2014年,属甲马池(坪坝营)镇梨树坝联村。 2009年复为沙道湾村。 2012年9月11日更名为坪坝营镇。 2014年至今,属坪坝营镇。 |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设咸丰县前,与县境归属同。 设咸丰县后,属咸丰县。 乾隆元年(1736),张家坪建巡检署。 乾隆四年(1739)县下编里,属上平阳里。 民国前期,上平阳里设6防团,分属杨洞、新场、甲马池、老岩孔、梨树坝、湾田等团防,属梨树坝团防。 民国二十一年(1932),推行区、乡、保、甲制度,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撤区制,裁联保建乡,镇域分属杨湾乡、新甲乡,属杨湾乡。 建国后区划多变,先后称二区和甲马池区。 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杨湾乡。 1951年6月至1956年7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区公所)菱角塘乡、梨树坝乡。 1956年7月至1957年5月,属咸丰县第二区公所杨洞乡。 1957年5月至1958年10月,属甲马池区公所梨树坝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命名为幸福大队。 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属杨洞(星火)人民公社梨树坝管理区。 1961年4月至1975年7月,属阳洞区公所梨树坝人民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 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属阳(杨)洞人民公社梨树管理区。 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更名为廖家田大队。 1984年“设区建乡”,更名为廖家田村。 1984年6月至1996年11月,属杨洞区公所梨树坝乡。 1996年“乡镇合并”。 1996年11月至2001年3月,属杨洞乡人民政府梨树坝管理区。 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梨树坝农村工作站。 2002年,狮子岩村并入。 2003年,并入梨树坝村。 2009年至2014年,属甲马池(坪坝营)镇梨树坝联村。 2009年复为廖家田村。 2012年9月11日更名为坪坝营镇。 2014年至今,属坪坝营镇。 |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设咸丰县前,与县境归属同。 设咸丰县后属咸丰县。 乾隆元年(1736),张家坪建巡检署。 乾隆四年(1739)县下编里,属上平阳里。 民国前期,上平阳里设6防团,分属杨洞、新场、甲马池、老岩孔、梨树坝、湾田等团防,属甲马池团防。 民国二十一年(1932),推行区、乡、保、甲制度,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撤区制,裁联保建乡,镇域分属杨湾乡、新甲乡,属新甲乡。 建国后区划多变,先后称二区和甲马池区;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新甲乡。 1951年6月至1956年7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区公所)甲马池乡。 1956年7月至1957年5月,属咸丰县第二区公所甲马池乡。 1957年5月至1958年10月,属甲马池区公所甲马池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命名为新生大队。 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属杨洞(星火)人民公社甲马池管理区。 1961年4月至1975年7月,属阳洞区公所甲马池人民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 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属甲马池人民公社甲马池管理区。 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更名为梨树垭大队。 1984年“设区建乡”,更名为梨树垭村。 1984年6月至1987年2月,属甲马池镇。 1987年2月至1996年11月,属甲马池区公所甲马池镇。 1996年“乡镇合并”。 1996年11月至2001年3月,属甲马池镇甲马池管理区。 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甲马池农村工作站。 2002年,并入甲马池村。 2009年至2014年,属甲马池(坪坝营)镇甲马池联村。 2009年复为梨树垭村。 2012年9月11日更名为坪坝营镇。 2014年至今,属坪坝营镇。 |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设咸丰县前,与县境归属同。 设咸丰县后,属咸丰县。 乾隆元年(1736),张家坪建巡检署。 乾隆四年(1739)县下编里,属上平阳里。 民国前期,上平阳里设6防团,分属杨洞、新场、甲马池、老岩孔、梨树坝、湾田等团防,属甲马池团防。 民国二十一年(1932),推行区、乡、保、甲制度,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撤区制,裁联保建乡,镇域分属杨湾乡、新甲乡,属新甲乡。 建国后区划多变,先后称二区和甲马池区。 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新甲乡。 1951年6月至1957年5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区公所)甲马池乡。 1957年5月至1958年10月,属甲马池区公所甲马池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命名为圆满大队。 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属杨洞(星火)人民公社甲马池管理区。 1961年4月至1975年7月,属阳洞区公所甲马池人民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 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属甲马池人民公社甲马池管理区。 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更名为张家坪大队。 1984年“设区建乡”,更名为张家坪村。 1984年6月至1987年2月,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 1987年2月至1996年11月,属甲马池区公所甲马池镇。 1996年“乡镇合并”。 1996年11月至2001年3月,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甲马池管理区。 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甲马池农村工作站。 2002年,并入甲马池村。 2009年至2014年,属甲马池(坪坝营)镇甲马池联村。 2009年复为张家坪村。 2012年9月11日更名为坪坝营镇。 2014年至今,属坪坝营镇。 2021年7月,大溪村因合村并组而并入张家坪村。 |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设咸丰县前,与县境归属同。 设咸丰县后,属咸丰县。 乾隆元年(1736),张家坪建巡检署。 乾隆四年(1739)县下编里,属上平阳里。 民国前期,上平阳里设6防团,分属杨洞、新场、甲马池、老岩孔、梨树坝、湾田等团防,属甲马池团防。 民国二十一年(1932),推行区、乡、保、甲制度,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撤区制,裁联保建乡,镇域分属杨湾乡、新甲乡,属新甲乡。 建国后区划多变,先后称二区和甲马池区;1950年1月至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新甲乡。 1984年,当地政府在此处建立了墨池寺村村民委员会。 |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设咸丰县前,与县境归属同。 设咸丰县后属咸丰县。 乾隆元年(1736),张家坪建巡检署。 乾隆四年(1739)县下编里,属上平阳里。 民国前期,上平阳里设6防团,分属杨洞、新场、甲马池、老岩孔、梨树坝、湾田等团防,属杨洞团防。 民国二十一年(1932),推行区、乡、保、甲制度,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撤区制,裁联保建乡,镇域分属杨湾乡、新甲乡,属杨湾乡。 建国后区划多变,先后称二区和甲马池区;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新甲乡。 |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设咸丰县前,与县境归属同。 设咸丰县后,属咸丰县。 乾隆四年(1739)县下编里,属上平阳里。 上平阳里设6防团,分属杨洞、新场、甲马池、老岩孔、梨树坝、湾田等团防,属杨洞団防。 民国二十一年(1932),推行区、乡、保、甲制度,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撤区制,裁联保建乡”,属杨湾乡。 建国后区划多变,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杨湾乡。 1951年6月至1956年7月,属第二区人民政府(区公所)菱角塘乡、梨树坝乡。 1956年7月至1957年5月,属第二区公所杨洞乡。 1957年5月至1958年10月,属甲马池区公所梨树坝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更名为新隆大队。 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属杨洞(星火)人民公社梨树坝管理区。 1961年4月至1975年7月,属阳洞区公所梨树坝人民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 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属杨洞(阳洞)公社梨树管理区。 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更名为黄鳝坝大队。 1984年,“设区建乡”,更名为黄鳝坝村。 1984年6月至1996年11月,属杨洞区公所梨树坝乡。 1996年,“乡镇合并”。 1996年11月至2001年3月,属杨洞乡人民政府梨树坝管理区。 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梨树坝农村工作站。 2002年,并入沙道湾村。 2003年,并入梨树坝村。 2009年至2014年,属甲马池(坪坝营)镇梨树坝联村。 2009年,复为黄鳝坝村。 2012年9月11日,更名为坪坝营镇。 2014年至今,属坪坝营镇。 |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设咸丰县前,与县境归属同。 设咸丰县后,属咸丰县。 乾隆元年(1736),张家坪建巡检署。 乾隆四年(1739)县下编里,属上平阳里。 民国前期,上平阳里设6防团,分属杨洞、新场、甲马池、老岩孔、梨树坝、湾田等团防,属梨树坝团防。 民国二十一年(1932),推行区、乡、保、甲制度,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撤区制,裁联保建乡,镇域分属杨湾乡、新甲乡,属杨湾乡。 建国后区划多变,先后称二区和甲马池区。 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杨湾乡。 1951年6月至1956年7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区公所)梨树坝乡。 1956年7月至1957年5月,属咸丰县第二区公所杨洞乡。 1957年5月至1958年10月,属甲马池区公所梨树坝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命名为光明大队。 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属杨洞(星火)人民公社梨树坝管理区。 1961年4月至1975年7月,属阳洞区公所梨树坝人民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 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属阳(杨)洞人民公社梨树管理区。 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更名为狮子岩大队。 1984年“设区建乡”,更名为狮子岩村。 1984年6月至1996年11月,属杨洞区公所梨树坝乡。 1996年“乡镇合并”。 1996年11月至2001年3月,属杨洞乡人民政府梨树坝管理区。 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梨树坝农村工作站。 2002年,并入廖家田村。 2003年,并入梨树坝村。 2009年至2014年,属甲马池(坪坝营)镇人民政府梨树坝联村。 2009年复为狮子岩村。 2012年9月11日更名为坪坝营镇。 2014年至今,属坪坝营镇。 |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设咸丰县前,与县境归属同。 设咸丰县后,属咸丰县。 乾隆元年(1736),张家坪建巡检署。 乾隆四年(1739)县下编里,属上平阳里。 民国前期,上平阳里设6防团,分属杨洞、新场、甲马池、老岩孔、梨树坝、湾田等团防,属新场团防。 民国二十一年(1932),推行区、乡、保、甲制度,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撤区制,裁联保建乡,镇域分属杨湾乡、新甲乡,属新甲乡。 建国后区划多变,先后称二区和甲马池区;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新甲乡。 1951年6月至1956年7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区公所)菱角塘乡。 1956年7月至1957年5月,属咸丰县第二区公所青㭎坝乡。 1957年5月至1958年10月,属甲马池区公所青㭎坝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命名为平安大队。 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属杨洞(星火)人民公社青㭎坝管理区。 1961年4月至1975年7月,属阳洞区公所青㭎坝人民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 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属甲马池人民公社青㭎管理区。 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更名为当门坝大队。 1984年“设区建乡”,更名为当门坝村。 1984年6月至1996年11月,属杨洞区公所青㭎坝乡。 1996年“乡镇合并”。 1996年11月至1997年4月,属杨洞乡青㭎坝管理区。 1997年4月至2001年3月,属杨洞乡杨洞管理区。 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青㭎坝农村工作站。 2002年至2009年,并入青㭎坝村。 2009年至2014年,属甲马池镇青㭎坝联村。 2009年复为当门坝村。 2012年9月11日更名为坪坝营镇。 2014年至今,属坪坝营镇。 |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设咸丰县前,与县境归属同。 设咸丰县后,属咸丰县。 乾隆元年(1736),张家坪建巡检署。 乾隆四年(1739)县下编里,属上平阳里。 民国前期,上平阳里设6防团,分属杨洞、新场、甲马池、老岩孔、梨树坝、湾田等团防,属新场团防。 民国二十一年(1932),推行区、乡、保、甲制度,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撤区制,裁联保建乡,镇域分属杨湾乡、新甲乡,属新甲乡。 建国后区划多变,先后称二区和甲马池区;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新甲乡。 1951年6月至1956年7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区公所)新场乡。 1956年7月至1957年5月,属咸丰县第二区公所新场乡。 1957年5月至1958年10月,属甲马池区公所新场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命名为群心大队。 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属杨洞(星火)人民公社新场管理区。 1961年4月至1975年7月,属阳洞区公所新场人民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 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属甲马池人民公社新场管理区。 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更名为大铧尖大队。 1984年“设区建乡”,更名为大铧尖村。 1984年6月至1996年11月,属杨洞区公所新场乡。 1996年“乡镇合并”。 1996年11月至2001年3月,属杨洞乡新场管理区。 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新场农村工作站。 2002年至2009年,并入新场村,属新场村。 2009年至2014年,属甲马池镇(坪坝营镇)新场联村。 2009年复为大铧尖村。 2012年9月11日更名为坪坝营镇。 2014年至今,属坪坝营镇。 |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设咸丰县前,与县境归属同。 设咸丰县后,属咸丰县。 乾隆元年(1736),张家坪建巡检署。 乾隆四年(1739)县下编里,属上平阳里。 民国前期,上平阳里设6防团,分属杨洞、新场、甲马池、老岩孔、梨树坝、湾田等团防,属新场团防。 民国二十一年(1932),推行区、乡、保、甲制度,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撤区制,裁联保建乡,镇域分属杨湾乡、新甲乡,属新甲乡。 建国后区划多变,先后称二区和甲马池区;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新甲乡。 1951年6月至1956年7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区公所)新场乡。 1956年7月至1957年5月,属咸丰县第二区公所新场乡。 1957年5月至1958年10月,属甲马池区公所新场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命名为新华大队。 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属杨洞(星火)人民公社新场管理区。 1961年4月至1975年7月,属阳洞区公所新场人民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 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属甲马池人民公社新场管理区。 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更名为走马岭大队。 1984年“设区建乡”,更名为走马岭村。 1984年6月至1996年11月,属杨洞区公所新场乡。 1996年“乡镇合并”。 1996年11月至2001年3月,属杨洞乡新场管理区。 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新场农村工作站。 2002年,并入新场村。 2009年至2014年,属甲马池(坪坝营)镇新场联村。 2009年复为走马岭村。 2012年9月11日更名为坪坝营镇。 2014年至今,属坪坝营镇。 |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设咸丰县前,与县境归属同。 设咸丰县后,属咸丰县。 乾隆元年(1736),张家坪建巡检署。 乾隆四年(1739)县下编里,属上平阳里。 民国前期,上平阳里设6防团,分属杨洞、新场、甲马池、老岩孔、梨树坝、湾田等团防,属新场团防。 民国二十一年(1932),推行区、乡、保、甲制度,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撤区制,裁联保建乡,镇域分属杨湾乡、新甲乡,属新甲乡。 建国后区划多变,先后称二区和甲马池区;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新甲乡。 1951年6月至1956年7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区公所)菱角塘乡。 1956年7月至1957年5月,属咸丰县第二区公所新场乡。 1957年5月至1958年10月,属甲马池区公所新场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命名为桂花大队。 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属杨洞(星火)人民公社新场管理区。 1961年4月至1975年7月,属阳洞区公所新场人民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 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属甲马池人民公社新场管理区。 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更名为苟家营大队。 1984年“设区建乡”,更名为苟家营村。 1984年6月至1996年11月,属甲马池区公所新场乡。 1996年“乡镇合并”。 1996年11月至2001年3月,属甲马池镇新场管理区。 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新场农村工作站。 2002年,并入真假坑村。 2009年至2014年,属甲马池(坪坝营)镇真假坑联村。 2009年复为真假坑村。 2012年9月11日更名为坪坝营镇。 2014年至今,属坪坝营镇。 |
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设咸丰县前,与县境归属同。 设咸丰县后,属咸丰县。 乾隆元年(1736),张家坪建巡检署。 乾隆四年(1739)县下编里,属上平阳里。 民国前期,上平阳里设6防团,分属杨洞、新场、甲马池、老岩孔、梨树坝、湾田等团防,属新场团防。 民国二十一年(1932),推行区、乡、保、甲制度,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八月,撤区制,裁联保建乡,镇域分属杨湾乡、新甲乡,属新甲乡。 建国后区划多变,先后称二区和甲马池区;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新甲乡。 1951年6月至1953年5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蛮王牌乡,1953年5月至1956年7月,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区公所)高柳乡。 1956年7月至1957年5月,属咸丰县第二区公所新场乡。 1957年5月至1958年10月,属甲马池区公所新场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命名为三好大队。 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属杨洞(星火)人民公社新场管理区。 1961年4月至1975年7月,属阳洞区公所新场人民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 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属甲马池人民公社新场管理区。 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更名为三岔坝大队。 1984年“设区建乡”,更名为三岔坝村。 1984年6月至1996年11月,属杨洞区公所新场乡。 1996年“乡镇合并”。 1996年11月至2001年3月,属杨洞乡人民政府新场管理区。 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新场农村工作站。 2002年,并入真假坑村。 2009年至2014年,属甲马池(坪坝营)镇真假坑联村。 2009年复为三岔坝村。 2012年9月11日更名为坪坝营镇。 2014年至今,属坪坝营镇。 |
2021年7月,因坪坝营镇合村并组工作,鹿子坨村与青林湾村合并为石板铺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