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后,属益州郡地。 东汉至南朝,先后为牂牁郡、兴古郡、梁水郡地。 北朝周朝时,属南宁州兴古郡地。 唐初,属岭南道和蛮部。 宋朝时,属秀山郡地。 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至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属元江路。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至民国元年(1912年),属元江直隶州。 民国时期,属元江县。 1984年,设大兴镇。 |
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后,属益州郡地。 东汉至南朝,先后为牂牁郡、兴古郡、梁水郡地。 唐朝时,属和蛮部地。 民国元年(1912年),属元江县地。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元江县第九区区公所驻治于此。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元江县骑马乡公所驻治于此。 1950年后,划属红河县。 1951年3月,设红河县骑马区临时街道办事处1955年4月,划属六村街道办事处后,在此设牛孔区(又名二区)。 1958年,绿春县成立,绿春县牛孔区(二区)区公所仍驻此。 1969年底,牛孔区改为东风公社。 1973年,东风公社改称牛孔公社。 1984年,公社改为区后,仍称牛孔区。 1988年3月,由牛孔区改为牛孔乡。 2015年,由牛孔乡改为牛孔镇。 |
1975年,三楞公社机关迁驻于现大黑山镇境域。 1984年,公社改为区,名大黑山区。 1988年,改为大黑山乡。 2015年,由大黑山乡改为大黑山镇。 |
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后,属益州郡地。 东汉至南朝,先后属郡、兴古都地。 北朝至隋朝时,属濮部。 唐、南诏属和蛮部地。 宋朝时,属秀山郡地。 元朝时,属和泥路。 明清时,分属王布田土司和纳楼土司。 民国初年,分属平河行政委员会和纳楼土司。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至1949年,分属金平和绿春县。 1964年后,属绿春县。 1964年,从金平县划东批、东角、大头、平河4个行政村,从三猛划东斯、咪霞、略马、新寨、折东、东哈、车里7个行政村组合而成平河乡。 2015年,由平河乡改为平河镇。 |
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后,为益州郡地。 东汉至南朝,先后属牂牁郡、兴古郡。 北朝至隋代,为濮部地。 宋朝时,属秀山郡。 元朝时,属和泥路。 明清至民国,均属瓦渣土司和溪处土司。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改土归流,称瓦渣乡。 1950年,属红河县瓦渣区。 1955年,划属六村街道办事处一区。 1958年,属绿春县一区。 1969年底,绿春县一区析置为大兴和戈奎2公社。 1984年,戈奎公社改为戈奎区。 1988年,由戈奎区改为戈奎乡。 |
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后,属益州郡地。 东汉至南朝,先后属牂牁郡、兴古郡地。 北朝至隋代,属濮部。 宋朝时,属威楚府。 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至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属元江路。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至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分属元江府河纽御夷长官司。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分属元江直隶州和普洱府他郎厅。 1950年,改属红河县和墨江县。 1955年,划入六村街道办事处。 1958年,属绿春县大水沟乡辖。 1969年,绿春县牛孔区析置为牛孔和大水沟2个公社。 1984年,大水沟公社改为大水沟区。 1988年,由大水沟区改为大水沟乡。 |
民国元年(1912年),属墨江县。 1954年,属红河哈尼族自治区。 1955年,改属六村街道办事处。 1958年,属绿春县。 1974年,为半坡公社。 1984年,半坡公社改为半坡区。 1988年,由半坡区改为半坡乡。 |
1958年3月,设立骑马坝乡公社。 1984年,由骑马坝公社改为骑马坝乡。 |
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后,为益州郡地。 东汉至南朝,先后属郡、兴古郡。 北朝至隋朝,属濮部。 唐朝时,属和蛮部。 宋朝时,属秀山郡。 元朝时,属和泥路。 明清至民国时期,属纳楼土司。 1950年,属元阳县,并置三猛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机构),先后驻治于勐曼和加禾街。 1955年4月,改属六村街道办事处,置四区,亦称三猛区,区公所驻加禾街。 1958年7月,绿春县建立后,仍置三猛区,区公所现驻加禾街。 1988年,由三猛区改为三猛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