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属对竹里管理;明崇祯七年(1634)属对竹里;1918年实行区村建制,1923年属二区管辖;1979年12月,属对竹公社对竹大队管辖;1984年12月,改行乡村制,设立对竹镇对竹村民委员会;2020年4月8日,将汉峪村民委员会并入对竹村民委员会,属对竹镇管辖至今。 |
明代属对竹里管理;明崇祯七年(1634)属对竹里;1918年实行区村建制,1923年属二区管辖;1956年2月,撤销区村建制。 1958年9月,实行公社、大队化,1979年12月,属对竹公社王家庄大队管辖;1984年12月,改行乡村制,设立对竹镇王家庄村民委员,名称沿用至今。 |
明代属对竹里管理;明崇祯七年(1634)属对竹里;1918年实行区村建制,1923年属二区管辖;1956年2月,撤销区村建制。 1958年9月,实行公社、大队化,1979年12月,属对竹公社下庄大队管辖;1984年12月,改行乡村制,设立对竹镇下庄村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 |
明代属对竹里管理;明崇祯七年(1634)属对竹里;1918年实行区村建制,1923年属二区管辖;1956年2月,撤销区村建制。 1958年9月,实行公社、大队化,1979年12月,属对竹公社刘家庄大队管辖;1984年12月,改行乡村制,设立对竹镇刘家庄村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 |
明代属对竹里管理;明崇祯七年(1634)属对竹里;1918年实行区村建制,1923年属二区管辖;1956年2月,撤销区村建制。 1958年9月,实行公社、大队化,1979年12月,属对竹公社界头大队管辖;1984年12月,改行乡村制,设立对竹镇,成立下柳家沟村民委员会;2018年9月5日,界头村民委员会并入下柳村民委员会,属对竹镇管辖至今。 |
明代属对竹里管理;明崇祯七年(1634)属对竹里;1918年实行区村建制,1923年属一区管辖;1956年2月,撤销区村建制。 1958年9月,实行公社、大队化,1979年12月,属对竹公社北掌大队管辖;1984年12月,改行乡村制,设立对竹镇北掌村民委员会,设立对竹镇北掌村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 |
明代属王堤里管理;明崇祯七年(1634)属对竹里;1918年实行区村建制,1923年属二区管辖;1979年12月,属康和公社白家河大队管辖;1984年12月,改行乡村制,设立康和乡白家河村民委员会;2002年12月14日,撤乡并镇,康和乡并入对竹镇,设立对竹镇白家河村民委员会;2020年4月8日,将闫家堰村民委员会并入白家河村民委员会,属对竹镇管辖至今。 |
明代属王堤里管理;明崇祯七年(1634)属对竹里;1918年实行区村建制,1923年属二区管辖;1979年12月,属康和公社塔上大队管辖;1984年12月,改行乡村制,设立康和乡塔上村民委员会;2002年12月14日,撤乡并镇,康和乡并入对竹镇,设立对竹镇塔上村民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将秋堰村民委员会并入塔上村民委员会,属对竹镇管辖至今。 |
明代属王堤里管理;明崇祯七年(1634)属对竹里;1918年实行区村建制,1923年属二区管辖;1979年12月,属康和公社西河大队管辖;1984年12月,改行乡村制,设立康和乡西河村民委员会;2002年12月14日,撤乡并镇,康和乡并入对竹镇,设立对竹镇西河村民委员会;2020年4月8日,将前坡村民委员会并入西河村民委员会,属对竹镇管辖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