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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县罗场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唐属思邛县。

宋属思堡。

元隶属思邛江长官司。

明弘治七年属印江县管辖。

清属印江县在廓图十甲。

民国中期设保和乡,隶属缠溪区。

1952年12月改称罗家场乡,隶属第七区;1955年建罗场初级社,1957年建罗场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改为罗场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罗场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罗场村村民委员会。

属罗场乡管辖至今。

唐属思邛县。

宋属思堡。

元隶属思邛江长官司。

明弘治七年属印江县管辖。

清属印江县在廓图十甲。

民国中期设保和乡,隶属缠溪区。

1952年12月改称罗家场乡,隶属第七区;建国初,1953年为佐坪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命名为佐坪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佐坪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佐坪村村民委员会。

属罗场乡管辖。

唐属思邛县。

宋属思堡。

元隶属思邛江长官司。

明弘治七年属印江县管辖。

清属印江县在廓图十甲。

民国中期设保和乡,隶属缠溪区。

1952年12月改称罗家场乡,隶属第七区;50年代叫瓮龙寨,后建立公社时,分为柏香社、飞龙社,1984年合村后,更名为青龙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青龙村村民委员会。

属罗场乡管辖至今。

唐属思邛县。

宋属思堡。

元隶属思邛江长官司。

明弘治七年属印江县管辖。

清属印江县在廓图十甲。

民国中期设保和乡,隶属缠溪区。

1952年12月改称罗家场乡,隶属第七区;1955年建李家寨初级社,1957年建李家寨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改为李家寨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由李家寨分离出命名为合群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合群村村民委员会。

属罗场乡管辖至今。

唐属思邛县。

宋属思堡。

元隶属思邛江长官司。

明弘治七年属印江县管辖。

清属印江县在廓图十甲。

民国中期设保和乡,隶属缠溪区。

1952年12月改称罗家场乡,隶属第七区;建国前,1953年建清河初级化,1957年建清河高级化,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清河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清河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清河村村民委员会。

属罗场乡管辖。

唐属思邛县。

宋属思堡。

元隶属思邛江长官司。

明弘治七年属印江县管辖。

清属印江县在廓图十甲。

民国中期设保和乡,隶属缠溪区。

1952年12月改称罗家场乡,隶属第七区;1955年建李家寨初级社,1957年建李家寨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改为李家寨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李家寨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李家寨村村民委员会。

属罗场乡管辖至今。

唐属思邛县。

宋属思堡。

元隶属思邛江长官司。

明弘治七年属印江县管辖。

清属印江县在廓图十甲。

民国中期设保和乡,隶属缠溪区。

1952年12月改称罗家场乡,隶属第七区;1955年建坪窝初级社,1957年建平窝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改为平窝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平窝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坪窝村村民委员会。

属罗场乡管辖至今。

唐属思邛县。

宋属思堡。

元隶属思邛江长官司。

明弘治七年属印江县管辖。

清属印江县在廓图十甲。

民国中期设保和乡,隶属缠溪区。

1952年12月改称罗家场乡,隶属第七区;1955年建两河初级社,1957年建两河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改为两河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两河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两河村村民委员会。

属罗场乡管辖至今。

唐属思邛县。

宋属思堡。

元隶属思邛江长官司。

明弘治七年属印江县管辖。

清属印江县在廓图十甲。

民国中期设保和乡,隶属缠溪区。

1952年12月改称罗家场乡,隶属第七区;1955年建寨口初级社,1957年建寨口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改为寨口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寨口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寨口村村民委员会。

属罗场乡管辖至今。

唐属思邛县。

宋属思堡。

元隶属思邛江长官司。

明弘治七年属印江县管辖。

清属印江县在廓图十甲。

民国中期设保和乡,隶属缠溪区。

1952年12月改称罗家场乡,隶属第七区;1955年建快场初级社,1957年建快场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改为快场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快场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块场村村民委员会。

属罗场乡管辖至今。

唐属思邛县。

宋属思堡。

元隶属思邛江长官司。

明弘治七年属印江县管辖。

清属印江县在廓图十甲。

民国中期设保和乡,隶属缠溪区。

1952年12月改称罗家场乡,隶属第七区;建国初,1953年建广东坪初级化,1957年建广东坪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名为广东坪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广东坪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广东坪村村民委员会。

属罗场乡管辖至今。

唐属思邛县。

宋属思堡。

元隶属思邛江长官司。

明弘治七年属印江县管辖。

清属印江县在廓图十甲。

民国中期设保和乡,隶属缠溪区。

1952年12月改称罗家场乡,隶属第七区;1955年建岭峰初级社,1957年建岭峰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改为岭峰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岭峰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岭峰村村民委员会。

属罗场乡管辖至今。

唐属思邛县。

宋属思堡。

元隶属思邛江长官司。

明弘治七年属印江县管辖。

清属印江县在廓图十甲。

民国中期设保和乡,隶属缠溪区。

1952年12月改称罗家场乡,隶属第七区;1953年建靛厂初级社,1957年建靛厂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后,改为靛厂大队,1984年办机构改革后,更名为靛厂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靛厂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前属原缠溪区茶园乡管辖,后属罗场乡管辖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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