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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1964年,设金家庄街道、花山街道。

1976年,改为四新区(1979年,改为金家庄区)、花山区。

2000年,花山区辖4个街道。

2001年7月1日,撤销马鞍山市向山区,将原向山区的霍里镇、濮塘镇划归市花山区管辖,将原向山区的慈湖乡划归金家庄区管辖。

2004年1月8日,撤销濮塘镇,将濮塘镇整建制并入霍里镇。

2012年9月8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马鞍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和花山区,设立新的花山区。

秦朝即有牛渚(今采石)地名的记载。

牛渚属会稽郡丹阳县(治所在今当涂县丹阳镇)。

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今雨山地区内采石镇、青邮镇(今佳山乡青邮村)隶属当涂县。

此后这一地区的隶属关系历经元、明、清、民国直至1956年马鞍山建市前一直保持不变。

1959年,成立金家庄公社雨山分社。

1964年,改为雨山街道办事处。

1976年6月1日,雨山区正式设置,隶属马鞍山市,沿用至今无更名。

2012年9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博望区,隶属马鞍山市。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置丹阳县;隋开皇九年(589),省丹阳郡置蒋州,废淮南郡,并襄垣、于湖、繁昌及西安4县更置当涂。

1912年,当涂县直属安徽省。

1983年7月,当涂县划归马鞍山市。

2004年1月,银塘镇划出。

东晋侨置龙亢县。

五代十国陈宣帝末,废龙亢县,其地并入历阳县。

唐武德六年(623),析历阳郡之故龙亢县地置含山县。

武德八年,废含山县。

神龙元年(705),复名含山县。

明洪武初,废含山县,并入和州。

洪武十三年(1380),复析置含山县。

1958年12月15日,撤含山县、和县,设立和含县。

1959年6月1日,撤和含县,各还原建制,复设含山县,后一直沿用此名。

古称历阳。

周朝为扬州邑。

春秋初属楚后入吴,吴亡入越,越亡仍入楚。

秦嬴政元年(前221),置历阳县。

西汉时期属淮南国。

王莽新朝,一度改为明义县,后仍复原称。

东汉属扬州,治所历阳。

三国时期属吴。

晋太康六年(285)属扬州淮南郡。

永兴元年(304),置历阳郡。

南朝宋永初三年(422),历阳郡属南豫州。

文帝元嘉七年(430),罢南豫州并豫州,历阳郡属豫州。

孝武帝大明三年(459),分淮南北,复置二豫州,历阳郡属南豫州。

北朝北齐天保六年(555),改历阳郡为和州。

隋大业三年(607),复置历阳郡。

唐武德三年(620),复为和州。

天宝元年(742),和州复改为历阳郡;乾元元年(758),历阳郡仍改为和州,属淮南节度使。

宋代和州为上州,置和州防御使,统于淮南西路。

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置和州镇守万户府,属淮西总管府;至元十四年(1277),改置和州安抚司。

至元十五年(1278),升为和州路。

至元二十八年(1291),复降为和州,属庐州路。

明洪武十三年(1380),设直隶和州,属京师。

清宣统三年(1911),改和州为和县,直属省都督。

1914年至1928年属安庆道。

1949年初属巢湖地区,12月划归南京市管辖。

1950年春,仍属巢湖地区。

1952年,归芜湖专署管辖。

1958年12月,和县与含山县合并为和含县,划归马鞍山市,治所历阳镇。

1999年7月,巢湖撤地设市,和县属巢湖市辖县。

2011年8月22日,安徽省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地级巢湖市,和县(不含沈巷镇)划归马鞍山市管辖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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