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属四区,1958年,属朱家场人民公社。 1968年10月,属卫东人民公社。 1980年5月,卫东人民公社更名朱家场人民公社。 1984年1月,人民公社改称乡,生产大队改称行政村,建长华行政村,属兴隆乡。 1990年改行政村为村民委员会,设长华村村民委员会,属兴隆乡。 1992年,朱家场乡与兴隆乡合并为朱家场镇。 属朱家场镇沿用至今。 |
1949年11月,属四区,1958年,撤区并乡,以乡建镇,属朱家场人民公。 1968年10月,属兴隆人民公社。 1980年5月,卫红人民公社更名兴隆人民公社。 1984年1月,人民公社改称乡,生产大队改称行政村,建大兴行政村,属兴隆乡。 1990年改行政村为村民委员会,设大兴村村民委员会,属兴隆乡。 1992年,朱家场乡与兴隆乡合并为朱家场镇。 属朱家场镇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