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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钟楼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钟楼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钟楼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钟楼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钟楼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土门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土门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土门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土门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土门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朱垌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朱垌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朱垌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朱垌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朱垌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蔡沟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蔡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蔡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蔡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蔡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山海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山海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山海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山海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山海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岳窑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岳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岳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岳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岳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老栗树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老栗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老栗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老栗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老栗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荟萃山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荟萃山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荟萃山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荟萃山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荟萃山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申家沟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申家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申家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申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申家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三岔口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三岔口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三岔口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三岔口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三岔口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佛垌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佛垌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佛垌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佛垌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佛垌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七里庙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七里庙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七里庙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七里庙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七里庙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寺沟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寺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寺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寺沟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寺沟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山沟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山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山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山沟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山沟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青石沟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青石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青石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青石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青石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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