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本地属双沟区管辖;1949年属双沟区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转为高级社,取名杜沟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更名杜沟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68年”文化大革命“改为杜沟大队革委会,属双沟区管辖;1980年复称杜沟大队,属双沟人民公社管辖;1984年设杜沟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辖;1985年双沟区、镇合并,属双沟镇辖;该地名沿用至今。 |
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属双沟区公所管辖,1949年属双沟人民政府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转为高级社,取名余营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更名余营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68年“文革期间”改名为余营大队革委会,属双沟区委会管辖;1980年复称余营大队,属双沟人民公社管辖;1984年改称余营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辖;1985年区、镇合并,属双沟镇管辖;该地名沿用至今。 |
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本地属双沟区公所管辖;1949年属双沟人民政府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转为高级社,取名赵庄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更名赵庄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68年“文革期间”改名为赵庄大队革委会,属双沟区委管辖;1980年复称赵庄大队;1981年改为谭营大队,属双沟人民公社管辖;1984年改称谭营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辖;1985年区、镇合并,属双沟镇管辖;该地名沿用至今。 |
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本地属双沟区公所管辖;1949年属双沟区人民政府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年转高级社,取名王岗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更名为王岗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81年改名为东王岗大队,属双沟公社管辖;1984年改称东王岗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管辖,1985年,属双沟镇管辖。 该地名沿用至今。 |
1941年实行“新县制”,本地属双沟区管辖,1949年属双沟区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转为高级社,取名朱楼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更名为高丰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65年划归程河区管辖,为朱楼大队;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改为朱楼大队革委会;1975年划归属双沟区管辖;1984年设朱楼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辖;1985年双沟区、镇合并,属双沟镇辖。 该地名沿用至今。 |
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本地属双沟区公所管辖,1949年属双沟区人民政府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转为肖坡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更名东方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65年划归程河区管辖;1968年”文化大革命“改为肖坡大队革委会,1975年划归双沟镇管辖;1984年设肖坡村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辖;1985年双沟区双沟镇合并,属双沟人民政府管辖;该地名沿用至今。 |
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本地称杨坡村,属双沟区公所管辖;1949年属双沟区人民政府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转为高级社,取名杨坡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更名合并为东方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65年划归程河区管辖,为杨坡大队;1968年”文化大革命“改为肖坡大队革委会,1975年划归双沟镇管辖;1984年设为肖坡村委会,属双沟区;1985年双沟区、镇合并,属双沟镇管辖,该地名沿用至今。 |
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本地称肖庄村,属双沟区管辖;1949年属双沟区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转为高级社,取名肖庄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更名合并为团丰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65年划归程河区管辖,为肖庄大队;1968年“文革期间”改名为肖庄大队革委会;1975年划归双沟镇管辖;1984年设肖庄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辖;1985年双沟区、镇合并,归双沟镇管辖;该地名沿用至今。 |
刘大湾形成于清朝,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本地称刘大湾村,属双沟区管辖;1949年属双沟区人民政府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取名刘大湾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合并更名为团丰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65年划归程河区管辖;1968年”文化大革命“改为刘大湾大队革委会,属程河区管辖;1975年划归双沟管辖;1980年复称刘大湾大队,属双沟人民公社管辖;1984年改称刘大湾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辖;1985年,属双沟镇辖。 该地名沿用至今。 |
民国初期实行“新县制”,本地属双沟区公所管辖;1949年属双沟区人民政府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转为高级社,取名佘营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更名佘营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68年”文化大革命“改称佘营大队革委会,属双沟区委会管辖;1980年复称佘营大队,属双沟人民公社管辖;1984年改称佘营村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辖;1985年区镇合并,属双沟镇辖。 该地名沿用至今。 |
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本地属双沟区公所管辖;1949年属双沟区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转为高级社,取名金营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更名为金营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68年“文化大革命”改称为金营大队革委会,属双沟区辖;1980年复称金营大队;1984年改称金营村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辖;1985年区镇合并,属双沟镇。 该地名沿用至今。 |
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本地属双沟区公所管理;1949年属双沟区人民政府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取名上湾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更名为上湾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80年复称上湾大队,属双沟人民公社管辖;1981年改称郭庄大队,属双沟人民公社辖;1984年改称郭庄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辖:1985年,区、镇合并,属双沟镇管辖,该地名沿用至今。 |
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本地属双沟区管辖,1949年属双沟区人民政府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转为高级社,取名郝营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更名郝营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68年”文化大革命“改为郝营大队革委会,属双沟区委会管辖;1980年复称郝营大队,属双沟人民公社管辖;1984年改称郝营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管辖;1985年区、镇合并,属双沟镇辖。 该地名沿用至今。 |
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本地属双沟区管辖,1949年属双沟区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转为高级社,取名王营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更名王营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68年“文化大革命”改为王营大队革委会,属双沟区管辖;1980年复称王营大队,1981年改为胡庄大队,属双沟人民公社管辖;1984年设胡庄村民委员会;1985年双沟区、镇合并,属双沟镇管辖。 该地名沿用至今。 |
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本地称相公庄村,属双沟区管辖。 1949年属双沟区管辖。 1955年建立初级社。 1956转为高级社,取名黄营高级合作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更名黄营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 1968年,改称黄营大队革委会,属双沟区辖。 1980年复称黄营大队。 1981年改称为相公庄大队,属双沟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改称相公庄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辖。 1985年区、镇合并,属双沟镇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