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阔地名网 > 长阳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长阳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龙舟坪镇自唐设睦州宋置治,至今已有千余年历史。

明洪武初(1368),县设三乡,属崇教乡管辖;清雍正十三年(1735)后,复属崇教乡管辖;嘉庆二十五年(1820)后,设东、南、西、北四乡和本城5片区,龙舟坪属本城直辖;清末遵令实行地方自治,属城厢镇管辖;民国三十四年(1945)属龙永乡管辖;新中国成立初期,龙舟坪区域沿袭旧制设龙永、沿头、均东3个乡,乡公所分别设龙舟坪、石牌、偏岩;1950年调整为长阳县第一区,区公所置津洋口;1956年1月,镇域改设城关区、沿头溪区,区公所分别驻城关、王家棚。

清朝宣统二年(1910),高家堰为三区,区公所设木桥溪;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高城乡,辖十二个保,乡公所驻高家堰;1950年为第三区,区公所驻地木桥溪;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分属津洋口公社和贺家坪公社;石洪管理区属津洋口公社;高家堰管理区、流溪管理区、玉泉管理区属贺家坪公社;1961年将原有的人民公社改为区,高家堰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津洋口区和贺家坪区,原管理区改设为人民公社、石洪公社、青岩公社、高家堰公社、属津洋口区,玉泉公社属贺家坪区;1975年11月撤区并社,设立高家堰人民公社,辖石洪、青岩、高家清朝宣统二年(1910),高家堰为三区,区公所设木桥溪;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高城乡,辖十二个保,乡公所驻高家堰;1950年为第三区,区公所驻地木桥溪;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分属津洋口公社和贺家坪公社;石洪管理区属津洋口公社;高家堰管理区,流溪管理区,玉泉管理区属贺家坪公社;1961年将原有的人民公社改为区,高家堰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津洋口区和贺家坪区,原管理区改设为人民公社,石洪公社,青岩公社,高家堰公社,属津洋口区,玉泉公社属贺家坪区;1975年11月撤区并社,设立高家堰人民公社,辖石洪,青岩,高家堰,玉泉四个管理区及28个大队;1984年,设区建乡,高家堰人民公社被撤销,所辖区域并入津洋口区,原石洪、青岩、玉泉管理区变更为石洪乡、青岩乡、玉泉乡,高家堰管理区变更为乡级镇,原大队变更为村;1985年10月,全县行政区划调整,高家堰镇由乡级镇升为区级镇,辖魏家洲乡(原玉泉乡)、彭家河乡(原石洪乡)、青岩乡、高家堰镇(乡级);1987年撤区并乡(镇)、仍为高家堰镇,辖魏家洲,彭家河,青岩,高家堰四个乡,28个村;2002年,合村并组,高家堰镇辖11个村,73个村民小组至今。

明洪武初年至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属安德乡;嘉庆二十五年(1820)属东乡;宣统二年(1910)属城乡镇;民国三十四年(1945),属磨峰乡;新中国成立初为二区;1958年8月成立磨市公社,12月,磨市、山峰两公社合并,组建平洛公社;1961年4月恢复区、镇建制,撤销平洛公社,组建中共平洛区委会、平洛区公所,原9个管理区改为9个公社;1975年11月,磨市、民主、花桥、峰山4个公社合并为磨市公社;1984年撤区建乡,建立磨市区,下设磨市镇(乡级),次年12月升为区级镇。

明朝洪武初年至清雍正十三年(1735),属崇教乡;嘉庆二十五年(1820),属南乡;清末宣统二年(1910),属二自治区;中华民国初仍为二自治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属都横乡都镇湾保;新中国成立初(1950)属四区,辖三个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成立都镇湾公社,辖12个管理区;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设都镇湾区,辖12个公社;1975年11月撤区并社,复设都镇湾公社;1984年设区建乡,改都镇湾区,辖10乡1镇;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设都镇湾镇。

北周、隋唐时代,曾在此置资田郡和盐水县。

明洪武初,镇域东片属安德乡,西片属安宁乡。

其中,明正德年间,不时有邻近土司在长阳境内“买管侵夺”,域内亦曾分属容美田氏、玉江司、麻栗司等土司管辖,至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时止。

嘉庆二十五年(1820),资丘大部属西乡。

桃山以下属前乡。

宣统二年(1910),始置资丘自治区(三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全县分置18个乡时,境内分为资泉乡和天连乡。

土地革命斗争时期,建立苏维埃资丘市政府,驻地资丘镇,下辖桃山、后坪、曲溪、低坪、天河坪、田家坪、黄柏山、花屋场八个乡级政权。

新中国建立以后,改保甲制为区乡制,全县分设7个区时,以序数命名资丘为五区。

1953年土改结束以后,全县公设12区时,资丘为7区。

1956年4月,全县改以地名为区名,七区改为资丘区。

在此期间,尽管区名多次改变,但驻地和辖区一直未变。

1958年8月全县建立12个人民公社时,资丘区撤销,分别建立了西湾、淋湘溪两个公社,同年12月合并为资丘公社,辖区为西湾、璞岭、石城、曲溪、黄柏山、中溪、水连、柿贝、桃园、火烧坪、天堰、资丘12个管理区,75个生产大队。

1961年4月,恢复资丘区,所辖管理区改公社。

1975年11月撤区并社,柿贝、桃园、水连三个公社合并为桃山公社,社址桃山;曲溪、黄柏山、中溪、天堰、资丘镇仍为资丘公社,驻地资丘镇。

1981年元月,资丘与桃山合并为资丘公社,资丘镇迁址桃山重建。

1984年春,恢复资丘区,改所辖公社为乡,辖7乡一镇。

1985年冬,资丘镇升格为县辖镇,辖区不变。

1987年9月撤区建乡,黄柏山、中溪、曲溪三个小乡合并为黄柏山乡,驻地老竹园。

天堰、柿贝、五房岭、纸坊头、资丘仍为资丘镇。

2001年1月全县乡镇区划调整,将黄柏山乡合并到资丘镇至今。

清雍正十三年属于安宁乡。

民国三十四年,分属渔鸭乡和枝龙乡,共辖18保。

1950年为长阳县第6区,下辖渔鸭乡、傅红乡、枝龙乡,共28个行政村。

1951年1月,长阳县将第六区划分为长阳县第六区(渔峡口)和第八区(枝柘坪),第六区辖22个行政村,第八区辖18个行政村。

1951年8月,长阳县将第六区(渔峡口)改为长阳县第十区,原八区改为十区,共辖两个区44个村。

1953年5月28日,将原长阳县第十区、第十三区(渔峡口)改为长阳县第十、十一、十二区,辖41个乡。

1956年4月,将原渔峡口、傅家堰、枝柘坪合并成长阳县渔清雍正十三年属于安宁乡。

民国三十四年,分属渔鸭乡和枝龙乡,共辖18保。

1950年为长阳县第6区,下辖渔鸭乡、傅红乡、枝龙乡,共28个行政村。

1951年1月,长阳县将第六区划分为长阳县第六区(渔峡口)和第八区(枝柘坪),第六区辖22个行政村,第八区辖18个行政村。

1951年8月,长阳县将第六区(渔峡口)改为长阳县第十区,原八区改为十区,共辖两个区44个村。

1953年5月28日,将原长阳县第十区、第十三区(渔峡口)改为长阳县第十、十一、十二区,辖41个乡。

1956年4月,将原渔峡口、傅家堰、枝柘坪合并成长阳县渔峡口区,辖11个乡。

1957年3月和1958年7月将所辖的红渔坪、星岩坪两乡划归五峰县管辖,至此,渔峡口区辖9个乡。

1958年8月,撤销原区、乡建制,成立人民公社,原渔峡口区改为渔峡口人民公社,并将所辖的九里坪、大龙坪、傅家堰三乡划出组建九里坪人民公社,渔峡口人民公社仅下辖6个大队即渔鸭、双龙、桥坪、高龙、枝柘坪和小龙坪(原乡改称大队)。

1958年12月,将全县12个人民公社改划为7个人民公社,将70个大队改为70个管理区,据此,九里坪人民公社又并入渔峡口人民公社,下辖11个管理区。

1961年4月,恢复区建制,改渔峡口人民公社分设为渔峡口区、傅家堰区(辖傅家堰、九里坪、大龙坪),辖原6个管理区改为6个人民公社、39个生产大队、295个生产队。

1975年11月,撤区建社,建立“渔峡口公社革命委员会”;1984年2月,设区建乡,原管理区建乡(镇),将原渔峡口公社改设渔峡口区,辖5个乡1镇(渔峡口镇);1985年12月,渔峡口镇升为区级镇,辖4个乡,1个乡集镇(枝柘坪)和区镇郊区(原渔峡口镇)。

1987年9月,撤区并乡,将原1个区(镇)6个乡(镇)撤并成2个乡镇(渔峡口镇、枝柘坪乡),渔峡口镇下设4个办事处。

2001年1月6日,原渔峡口镇和枝柘坪乡合并为渔峡口镇。

2002年渔峡口镇合村并组,下辖16个行政村,105个村民小组至今。

明朝以前为安宁乡,清宣统二年(1910)榔坪为第六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榔茶乡,辖榔坪、黎园、茶园、凤凰、梓榔坪、井坪、渠安头、冷水、沙坪、秀峰桥、响潭园、罗山、井水、八角庙、周龙共15个保;1950年,为第七区,辖榔茶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改为榔坪人民公社,辖乐园、景峰、茶园、长丰、榔坪、双坪6个管理区;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又改为榔坪区,辖榔坪、双坪、茶园、乐园、长丰、景峰、马坪7个管理区;1975年撤区并社,成立榔坪人民公社,原榔坪、双坪、茶园、长丰、马坪5个管理区的行政区域划归榔坪。

明朝前为安宁乡,清宣统二年(1910)贺家坪属木桥溪区;民国三十四年为贺纪乡,辖贺家坪,季佳河,中岭,三友坪,拔刀岭,大长冲,紫台,草池,堡镇。

1950年后属三区贺纪乡;1958年人民公社时改为贺家坪人民公社辖青岗坪,贺家坪,中岭,白沙驿,流溪,紫台,高家堰,玉泉,土木等九个管理区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改名贺家坪区公所所辖贺家坪,紫台,土木,青岗坪,白沙驿,中岭,堡镇,玉泉8个管理区;1975年撤区并社,成立贺家坪人民公社管委会,原玉泉管理区,划高家堰公社,土木管理区划乐园公社,尚辖6个管理区;1984年设区建乡,撤销贺家坪人民公社管委会建立贺家坪区人民政府,辖贺家坪,紫台,堡镇,中岭,青岗坪,白沙驿6个乡;1987年撤区建镇,成立贺家坪镇人民政府;2002年合村并组后,所辖的40个村合并为九个村,原小村改为组(白咸池村改为青岗坪村,蔡家湾村改为白沙驿村)管理至今。

大堰古时称老鸦岭。

元朝为南里。

明洪武初年至清雍正十三年(1735)属安德乡,嘉庆二十五年(1820)属南乡,宣统二年(1910),属二自治区。

民国初为二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大蔡乡。

新中国成立初为二区,辖3乡;1951年8月为四区,辖16乡;1956年4月为赵家堰区,辖7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8月设山峰公社,辖5个大队,12月改平洛公社,辖9个管理区。

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为平洛区,辖9公社。

1975年11月撤区并社为大堰公社,辖26个大队、241小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设大堰区,辖5乡、35村、326村民小组。

1987年9月区、乡体制改革设大堰乡,原5乡改办事处,2002年10月合村并组,大堰乡辖15个村至今。

清雍正时属安德乡;嘉庆时属北乡;民国时期属马水乡和都橫乡;1950年属都镇湾区;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都镇湾人民公社;1961年属都镇湾区;1975年撤区并社时,将原都镇湾区所属木溪、马连、西阴、古坪、杨溪、刘坪六个小公社合并为鸭子口公社,公社管委会驻地设鸭子口;1984年设区建乡,鸭子口曾为都镇湾区区公所驻地;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将原鸭子口公社辖区设为鸭子口乡,因乡政府驻地鸭子口被隔河岩水库淹没,迁到其上游三公里处的厚浪沱杨家槽至今。

民国三十四年(1945),属资泉乡火烧坪保和天连乡柳杨溪保;1950年,属资丘区资泉乡火烧坪村和天连乡柳杨溪村;1951年至1954年分属资丘区火烧坪乡和黍子岭乡;1955年至1957年将火烧坪乡黍子岭乡合并为三合乡;1958年12月,人民公社化时属资丘公社火烧坪管理区;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称资丘区火烧坪公社;1975年,撤区并社火烧坪升格为大公社。

辖九个大队,74个生产队;1984年,设区建乡属乐园区火烧坪乡;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火烧坪乡为县辖乡至今。

民国三十四年,属资泉乡火烧坪保和天连乡柳杨溪保;1950年,属资丘区资泉乡火烧坪村和天连乡柳杨溪村;1951年至1954年分属资丘区火烧坪乡和黍子岭乡;1955年至1957年将火烧坪乡黍子岭乡合并为三合乡;1958年12月,人民公社化时属资丘公社火烧坪管理区;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称资丘区火烧坪公社;1975年,撤区并社火烧坪升格为大公社。

辖九个大队,74个生产队;1984年,设区建乡属乐园区火烧坪乡;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火烧坪乡为县辖乡至今。

更多资料
注:数据来自网络,仅供参考。欢迎纠错
返回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