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属白塔乡九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四区九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下双人民公社,命名为沙河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从沙河大队分出部分生产队成立蓄水大队。 1983社改乡时成立蓄水村民委员会,属下双乡所辖。 2015年9月下双乡撤乡建镇,蓄水村民委员会属下双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九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四区九乡三行政村。 1956年撤区并乡属下双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后属下双公社第三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下双公社,命名为沙河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沙河村民委员会,隶属下双乡。 2015年9月下双乡撤乡建镇,沙河村民委员会属下双镇。 |
1956年撤区并乡后属下双公社为第三大队。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下双公社第三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下双公社,命名为涨泗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涨泗村民委员会,属下双乡所辖。 2015年9月下双乡撤乡建镇,涨泗村民委员会属下双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十二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四区十一乡一、二行政;1952年划归下双乡南水乡。 1956年撤区并乡属下双乡南水高级社。 1958年人民分社化时属下双社属第四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时属下双公社,命名为南水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南水村民委员会,属下双乡所辖。 2015年9月下双乡撤乡建镇,南水村民委员会属下双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十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四区十三乡三、四行政村。 1956年撤区并乡后属下双公社第三大队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下双公社,命名为下双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下双公社。 1983年社改乡时,设下双村民委员会,隶属下双乡。 2015年9月下双乡撤乡建镇,下双村民委员会属下双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十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四区十一乡一行政。 1952年划归十六区(下双)河水乡。 1956年撤区并乡属下双区河水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属下双社为第四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时属下双公社,命名为河水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河水村民委员会,属下双乡管辖。 2015年9月下双乡撤乡建镇,属下双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十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四区十一乡三行政村。 1956年撤区并乡后属下双乡第四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下双公社为第四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下双公社,命名为于家湾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于家湾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下双乡撤乡建镇,于家湾村民委员会属下双镇所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