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木岗新村居民委员会成立,属二汽47厂。 1978年11月,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公社向阳居民委员会成立。 1983年,由于转商的居民较多,向阳居民委员会分为顾家岗居民委员会和龚家湾居民委员会。 隶属十堰市茅箭街道。 1984年4月,木岗新村居民委员会、顾家岗居民委员会均隶属于茅箭区武当路街道。 2001年3月,顾家岗居委会与木岗居委会合并,成立顾家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6月,被湖北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评为交通文明社区。 12月,被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1984年前隶属茅箭公社顾家大队。 1984年4月,龚家湾居委会成立,隶属茅箭区武当路街办。 1989年12月路南居民委员会成立,隶属茅箭区武当路街办。 2001年龚家湾居民委员会与路南居民委员会合并成立龚家湾社区居民委员会至今。 |
1984年.随着第二汽车厂诞生,其专业厂锻造厂投产,公司职工及家属居住地划为锻造厂居委会。 1989年11月成立路北社区。 当时办公地点在茅箭区一建公司(泰安巷五号)。 2003年5月从一建公司搬至顾家岗市场办公。 2008年10月搬至马家河路一号丰融花园1楼。 2012年5月搬至现今地址(神强花园)。 1989-2000年叫路北居委会。 2000年后路北居委会和五二社区合并,称路北社区居委会。 2001年车路北社区居委会与锻造厂居委会合并,成立路北社区至今。 |
马家河社区因一九五八年修水库把耕地全部淹没,于一九八九年由原大庙村二、三组农转商后成立马家河水库居委会。 于2005年市政发[2005]110号文件《关于对十堰市城区由74个社区合并为62个社区》将马家河社区与茅塔王家沟社区合并为马家王家社区居委会。 附:《马家河社区大记事》。 |
1981年前,社区所在地为茅箭公社堰口大队。 1981年,堰口居(市缸套厂)成立,隶属十堰市茅箭街道。 1984年4月,隶属茅箭区武当路街道。 1989年12月,堰口居委会拆分为堰口居委会和铁三处居委会。 2001年5月,由两个居委会合并为铁三处社区居委会至今。 |
1980年,韩家沟居委会成立,管理郧阳地区商业局和其下属各单位以及转商居民。 1982年4月,文家沟居委会成立,管理辖区单位及原堰口村十队转商居民。 1984年4月,成立武当路街道时,韩家沟居委会、文家沟居委会、韩家沟口居委会同时成立,管辖市塑料厂、市一针、二针等堰口六队、八队转商居民。 2001年,韩家沟居委会、文家沟居委会、韩家沟口居委会合并成立韩家沟社区。 |
三桥社区位于武当路街办辖区西部,东邻马家河桥,西至铁兵花园,南至宁波路火车桥,北接二汽铁路线马家河段,面积5平方千米,社区名称因辖区有马家河公路大桥、国铁襄渝铁路大桥、二汽铁路专线大桥而得名。 2018年11月,经茅箭区区委、区政府同意设立三桥社区。 |
明成化12年(1476)设郧阳府,文家沟隶属郧阳府郧县。 清初设明朝建制,朝北沟口隶属郧县十堰镇。 清同治5年(1866),文家沟隶属郧县南乡茅箭保。 晚清,文家沟隶属郧县茅箭保。 民国初期,文家沟隶属郧县十堰区茅箭保。 1949年4月,取消国民党保甲制度,公开建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政权时,为郧县十堰区堰口村的3个闾管辖范围。 1952年3月,堰口村升为十堰乡,3个闾改为4个自然村。 1955年12月,4个自然村改为4个初级社,文家沟隶属郧县十堰区堰口乡。 文家沟社区居民委员会位于武当路街办2018年11月新成立的社区,办公用房正在建设中,目前临时办公用房位于武当路街办西北方向,属重庆路99号,距武当路街办驻地3.5千米。 |
明成化十二年(1476)。 设郧阳府,隶属郧阳府郧县茅箭包。 清初,隶属郧县十堰镇。 清同治五年(1866),隶属郧县南乡茅箭保。 民国初,隶属郧县十堰区茅箭保。 二十九年(1940),隶属郧县黄龙区十堰乡茅箭保。 1949年4月,是郧县十堰区太平村的三个闾。 1951年7月,太平村升级为太平乡,3个闾改为3个自然村。 1952年3月,太平乡拆分为安全乡、马家乡、顾家乡,3个自然村,隶属于顾家乡。 1954年3月,3个自然村改为3个初级社。 1956年2月,3个初级社合并为顾家高级社,隶属于十堰区顾家乡,不久顾家乡并入茅箭乡。 1958年9月,顾家高级社改为顾家生产大队,隶属英雄人民公社(原白浪乡)茅箭管理区。 1961年6月,隶属郧县十堰区茅箭公社。 1984年4月撤社建区后,顾家生产大队更名为顾家村,隶属于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街道,沿用至今。 |
明成化12年(1476)设郧阳府,堰口桥村隶属郧阳府郧县。 清初设明朝建制,堰口桥村属郧县十堰镇。 清同治5年(1866),堰口桥村隶属郧县南乡茅箭保。 晚清,堰口桥村隶属郧县茅箭保。 民国初期,堰口桥村隶属郧县十堰区茅箭保。 1949年4月,取消国民党保甲制度,公开建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政权时,为郧县十堰区堰口村的3个闾管辖范围。 1952年3月,堰口村升为十堰乡,3个闾改为4个自然村。 1955年12月,4个自然村改为4个初级社,隶属郧县十堰区堰口乡。 1958年3月,十堰区改为十堰乡,堰口乡撤销。 1958年9月,政社合一时,堰口高级社改为堰口生产大队,隶属五星人民公社十堰管理区。 1966年-1976年,堰口生产大队更名为堰口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 1971年撤区并社时,堰口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更名为堰口生产大队。 1984年4月,茅箭区成立后,堰口生产大队更名为堰口村(以避免与新建的堰口居委会重名),归武当路街道管辖指至今。 |
明成化十二年(1476),置郧阳府,隶属郧阳府辖郧县茅箭保。 清初,隶属郧县十堰镇。 同治五年(1866),隶属郧县南乡茅箭保。 民国初,隶属郧县十堰区茅箭保。 二十九年(1940),隶属郧县黄龙区十堰乡茅箭保。 1949年4月,是郧县十堰区太平村2个闾。 1951年7月,太平村升为太平乡,2个闾改为枧沟、大庙2个村。 1952年3月,太平乡拆为安全乡、马家乡、顾家乡2个村隶属马家乡。 1954年3月,枧沟村改为2个初级社,同年12月大庙村改为2个初级社。 1956年2月,枧沟2个初级社合并为枧沟高级社,大庙2个初级社并为大庙高级社,马家乡并入小川乡。 1958年9月,枧沟、大庙高级社改为2个生产大队,隶属郧县五星人民公社小川管理区。 1961年6月,枧沟、大庙生产大队隶属郧县十堰区小川公社。 1971年,枧沟、大庙生产大队隶属十堰市茅箭公社。 1984年2个生产大队分别更名为枧沟村、大庙村,隶属白浪区公所大庙乡。 1986年9月,大庙乡及其管辖下的枧沟村、大庙村、纸坊村,随白浪公社并入茅箭区。 1987年10月,大庙、枧沟、纸坊3个村随大庙乡并入武当路街道。 2001年,大庙、枧沟两村合并为马家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