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9日,广东省政府向云浮市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云浮市部分行政区划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4]209号),要求云浮市遵照实施。根据批复,云安县将撤销,另设立云安区,并与云城区在部分行政区域上作调整。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同意撤销云安县,设立云浮市云安区,将云浮市云城区的都杨镇划归云安区管辖,以原云安县(不含前锋镇、南盛镇)和云城区都杨镇的行政区域为云安区的行政区域,云安区人民政府驻六都镇明珠路11号;同意将原云安县的前锋镇、南盛镇划归云城区管辖。 (记者于敢勇 关家玉 通讯员王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