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属灵泉乡(登高里)十九都二图,民国时属圣云乡,1950年属堂头乡。
合作化时建立红光第一高级社、堂头、东畈、湖顶高级社和保健高级社,1958年分属堂头管理区横溪、堂头、东畈、横山生产队,1961年属堂头公社横溪、堂头、东畈大队,自横山分设湖顶大队。
1983年改设横溪、堂头、东畈、湖顶村民委员会,属堂头乡,1992年属郑宅镇。
2018年12月24日撤销横溪、堂头、东畈、湖顶等4个村民委员会,设立青山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