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部分居民点已开始建村,清朝早期大部分时间归属丽江木府下兰州罗氏土知州管辖,1737年分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和澜沧江西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西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划归江东西里。
1921年属第七区江东西里,时有小川村。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划归第四区中排乡,为闾邻建制。
1938年改为保甲制,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划属中排乡第二保,辖小村、板栗园、高补登、挨坡、拉邑左、富隆厂、六角登7个村,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中排乡第二保为区域成立兰坪县第三区中排片小隆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中排人民公社小龙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2年4月设立第三区中排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中排区革命委员会小龙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中排公社革命委员会小龙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中排区小龙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中排乡小龙行政村,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小龙村民委员会,下辖13个自然村11个村民小组。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