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时普米族已在这一带定居,明代至清乾隆前属丽江府兰州罗氏土知州管辖,1737年归属丽江府通甸、西山约,清晚期属丽江县西你罗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以原西你罗里属地置兰坪州顺化里。
1921年属第六区顺化里,时有杏花、箐口、玉狮场等村。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二区兴仁乡,治所在阳山。
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箐岩头、文峰邑、杏花村、玉狮场与产米、热米、金水江划编为通甸镇第十一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基本以通甸镇第十一保之箐岩头、文峰邑、杏花村3个村为主成立兰坪县第五区兴仁片箐花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始分属河西人民公社箐花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玉狮场生产队由玉狮管理区划归箐花管理区,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箐花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箐花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箐花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箐花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箐花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箐花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箐花村位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西北面,全村334户,1595人,由5 个自然村组成。人均收入748元,人均有粮389公斤(2003年)。村寨地处“三江并流”自然保护区腹地的高寒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