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宣统元年(1909年),属西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设原为乡。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设高院联保,属三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属第五指导区。
1950年,高院联保改为高院乡,属金凤区。
1950年7月,蟠龙乡析出。
1955年,蟠龙乡并入高院乡。
1958年,由高院公社改为高院乡。
1967年,高院乡更名高潮公社。
1981年,高潮公社更名高院公社。
1984年,由高院公社改为高院乡。
1992年9月,由高院乡改为高院镇。
1992年9月,同德乡并入高院镇。
1994年8月,由高院镇析置同德乡。
2019年10月,撤销同德乡,划归高院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