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民国二十年(公元1932)均载名金家岗。
1949-1950年归属阳曲县第九区,1951年-1953年归属阳曲县第三区大盂乡,1954年-1957年归属阳曲县大盂乡,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更名为金家岗大队,1958年-1982年归属为阳曲县大盂公社。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把人民公社管理委会改为乡(镇)建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更名为金家岗村民委员会。
1984年-1986年归属为大盂镇,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