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设绛州,州治徙柏壁村时,阳王即有重兵守庙的记载。
1918年民国时期,阳王镇属二战区。
1948年8月,绛南县并入新绛县,阳王为二区政府驻地。
1953年5月,撤区设乡,设立阳王乡。
1958年9月公社化,灯塔人民公社驻阳王。
1958年11月新绛县并入侯马市,灯塔人民公社改称阳王人民公社。
1961年11月新绛县从侯马分出,阳王人民公社辖区未变。
1968年成立阳王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4年9月撤销公社,成立阳王镇人民政府,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