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设立高谷堆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高谷堆生产大队,设立高谷堆村村民委员会。
1945年至1953年4月隶属于夺火第四区,村设置为行政村,1953年5月至1956年4月隶属于郊底第四区,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6年5月至1958年隶属于高谷堆一类乡,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9年至1960年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61至1983年6月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生产大队,1984年至今为夺火乡高谷堆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