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后,属第二区。
1952年元月,属第三区。
1953年,李曹为自然村。
1956年,李曹归属于李曹乡下的农业社,称为霍中农业社。
1958年6月至1958年10月,李曹的归属没有变化。
1958年10月,属红旗人民公社。
1959年,成立李曹公社李曹管理区。
1961年5月,成立李曹生产大队,属李曹公社管辖。
1967年3月,李曹生产大队成立了李曹革命委员会。
1984年,成立李曹村民委员会,属李曹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