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
北宋壁编村为主村,小河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仙泉乡,下辖南仙泉、北仙泉、南耳、北耳、小河。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光明高级合作社,简称“光明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故县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仙泉公社,置小河生产大队,下辖7个生产小队。
1964年,仙泉公社治所迁至西池,故改称西池公社。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池乡,小河大队随改为小河村民委员会,下辖7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西池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