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至善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上村编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王家岭乡,下辖王家岭、景家沟、上村、大沟、白家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阳光高级合作社,简称“阳光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高河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高河公社,置白家沟生产大队,下辖3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高河乡,白家沟大队随改为白家沟村民委员会,下辖3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现属郝家庄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