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乌兰浩特市被北京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
2021年5月,乌兰浩特市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
2023年3月,乌兰浩特市被确定为2022年度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2021年9月,乌兰浩特市上榜2021中国西部百强县市名单,位列第99名。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乌兰浩特市人口数量为35.6万人,位列兴安盟各旗县市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位,位列内蒙古各旗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0位,位列全国各大城市人口数量排行榜(地级市及以上)第335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1509位。
2021年1月,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乌兰浩特市上榜。
2020年12月,乌兰浩特市上榜2020中国城市创新百佳示范县市榜第38名。
2020年10月,乌兰浩特市荣获2020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认定乌兰浩特市为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19年11月,生态环境部授予乌兰浩特市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2019年8月,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名单出炉,乌兰浩特市榜上有名。
2019年3月,水利部公布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乌兰浩特市榜上有名。
2017年2月,乌兰浩特市上榜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6年7月,乌兰浩特市荣获2016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