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期相传属“扬州之域”。
春秋属吴、越。
战国属楚。
秦属鄣郡。
汉属丹阳郡歙县地。
三国吴属新都郡休阳县地。
晋属新安郡海阳(海宁)县地。
隋属歙州休宁县地。
唐开元二十八年(740)正月初八,析休宁县回玉乡和乐平县怀金乡,纵横二百余里,立婺源县,治设清华,隶属歙州。
天复元年(901),县治由清华迁移至弦高镇(今蚺城街道)。
宋宣和三年(1121),隶属徽州。
元属徽州路。
元贞元年(1295),升为婺源州。
明属徽州府。
明洪武二年(1369),降州为县。
清仍明制,废府留县,1912年,婺源县直隶安徽省。
1914年属芜湖道。
1932年属安徽省第十行政区。
1934年划属江西省,次年属江西省第五行政区。
1947年属安徽省第七行政区。
1949年5月复属江西省,属华东区赣东北行政区浮梁县专区,同年9月改属江西省乐平专区,11月重属江西省浮梁专区。
1952年10月,划归江西省上饶专区。
1970年属上饶地区。
2000年6月属上饶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