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山庄乡隶属清化乡。
1912年后,曾分属洢溪、黄田乡,隶属荷溪区,1928年,属中共赣西南特委北路特区。
1930年6月,属县苏维埃第五区,区政府设山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山庄隶属第六区。
1958年成立山庄、黄田人民公社,其中连村分属山庄、江南人民公社。
1961年,成立连村人民公社,1968年成立山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赤谷、连村并入)。
1972年,赤谷、连村分出。
1984年,成立山庄乡、连村乡两个人民政府。
2001年连村乡,并入山庄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