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属耒阳县。
1950年4月,属一区。
1950年11月,属二区。
1953年1月,划衡南县新市下街与河水西归耒阳县新市镇。
1956年6月,将新市、新塘、渠塘3个乡和2个社区合并设新市镇。
1957年1月,新市镇改为新市乡,属耒阳县新市办事处。
1958年9月,新市乡与高炉乡合并设新市公社。
1961年5月,析出复置新市乡。
1969年3月,属耒阳县新市区。
1985年5月,撤乡设镇。
1995年6月,高炉乡并入新市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