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同治版《竹溪县志》载:明代以社、里为基层行政单位,在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后为秦坪社,据92版《竹溪县志》载,清沿袭明制,清朝晚年,因战乱而改制,士人皆踞险结寨而居,为秦坪社南乡,中华民国初,县下设区为九区,1934年为新四区,1941年撤区设乡镇属瓦沧乡、厚向乡,1947年乡镇合并,属桃源乡。
1950年1月桃源解放,建立桃源区人民政府。
8月改称第八区公所。
1952年1月,改称第八区人民政府,5月划出5个乡组建双峰区(向坝乡前身),6月由第八区改称第十区,7月复名桃源区。
1956年4月,桃源、双峰两区合并亦称桃源区。
1958年10月公社化,撤区建制,建立红星、高峰两个人民公社。
1959年1月红星人民公社改为桃源人民会社。
1961年4月复名桃源区,机关驻羊角洞。
1968年9月成立桃源区革命委员会,下辖6个人民公社革命会。
1975年3月,撤销桃源区革命委员会,建立桃源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全乡共有27个大队,100个生产队。
1981年1月,改称桃源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5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和省、地委的指示精神,与瓦沧人民公社合并,改为桃源区,下辖7个乡。
1987年9月,撤区并乡,成立桃源乡人民政府。
2002年6月6月乡镇配套改革,撤销瓦沧乡,并入桃源乡。
2003年9月,将全乡24个村合并为12个村。
2005年1月将12个村,1个林特场合并。
合并后,全乡辖9个村,46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