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年间,高家湾社区居委会地域属郧阳府郧县管辖。
清嘉庆年间,郧县设东、南、西、北4乡19里109保。
高家湾社区居委会域属郧县南乡十堰保。
清同治年间,郧县设115保。
高家湾社区居委会域仍属郧县南乡十堰保。
民国11年(1922年),郧县设7个区,其中六区驻黄龙,七区驻十堰。
高家湾社区居委会域属十堰区。
民国29年(1940年),郧县设黄龙指导区,辖十堰乡、黄龙等12乡。
高家湾社区居委会地域属十堰乡。
1950年,高家湾社区居委会域隶属十堰区大岭(谢家)谢家村。
1958年,在实行人民公社时,十堰区改为十堰(五星)公社,谢家村更名为谢家大队。
高家湾社区居委会域属十堰(五星)公社谢家大队。
1961年,在贯彻《六十条》时,将十堰(五星)人民公社和白浪(英雄)人民公社合并建十堰区。
属十堰区谢家大队。
1971年,撤区并社时,隶属十堰市十堰公社谢家大队。
1981年5月,十堰市张湾街道设高家湾居委会,张湾医院居委会隶属十堰市张湾街道管辖。
1984年5月,十堰市建立张湾,将十堰市张湾街道更名为张湾区车城路街道。
高家湾社区属张湾区车城路街道。
2001年11月,高家湾居委会更名为高家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张湾医院居委会更名为张湾医区医院社区居委会,隶属关系不变。
2006年,张湾医院社区居委会并入高家湾社区居委会,隶属关系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