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重修寺庙改称“新寺”。
1947年农历冬月初五下午3时许解放,当时为新寺乡,属鹿头区管辖。
1951年11月,土改后民主建政时,全县调整区划,新市从鹿头区分出并排列为第十五区,同时成立“中共枣阳县第十五区委员会”、“枣阳县第十五区区公所”。
1956年5月,全县区级机构又进行了调整合并,新市又划归鹿头区管辖。
仍为新寺乡。
1958年,人们认为新寺的“寺”字带有宗教色彩,加之又整修了旧街道,因而就把“新寺”改为新市,同年9月,成立公社时,新市从鹿头划出成立了新市人民公社。
命名为红光大队。
1961年改为新集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新集大队改为新集村,成立新集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