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到1951年太平区以下设行政村,1951年太平改为第3区,撤行政村为乡,桃园隶属于太平,1958年区改为公社,桃园改为管理区,桃园管理区隶属于太平人民公社。
1961年为更有利贯彻八字方针,变太平公社为太平区,管理区改为小公社,桃园管理区变为桃园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太平区改为太平公社,桃园小公社改为桃园管理区。
1984年太平公社改为太平镇人民政府,桃园管理区改为桃园办事处。
1988年体制改革枣阳撤县为市,桃园办事处改为桃园村,隶属于太平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