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小兰乡,下辖5个行政村,设南院庄民主村公所,负责人称村长;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幸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幸园生产大队、幸园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幸园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幸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幸园生产大队更名为南院庄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南院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南院庄村民委员会,简称南院庄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小兰乡,下辖5个行政村,负责人称村长;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永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永生生产大队、永生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永生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永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永生生产大队更名为庙塔庄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庙塔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庙塔庄村民委员会,简称庙塔庄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乡镇合并,小村并大村,将庙塔庄村并入南院庄村,选举产生南院庄村民委员会;辖7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