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小兰乡,下辖5个行政村,设兰滩口民主村公所,负责人称村长;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永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永强生产大队、永强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永强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永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永强生产大队更名为兰滩口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兰滩口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兰滩口村民委员会,简称兰滩口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小兰乡,下辖5个行政村,设唐家庄民主村公所,负责人称村长;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永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永兴生产大队、永兴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永兴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永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永兴生产大队更名为唐家庄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唐家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唐家庄村民委员会,简称唐家庄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乡镇合并,小村并大村,将唐家庄村并入兰滩口村,选举产生兰滩口村民委员会。
辖7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