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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石梯子村历史沿革

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立张家乡,负责人称乡长;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更名为长青高级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长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长青生产大队、长青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长青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长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长青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长青生产大队更名为长岭沟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长岭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长岭沟村民委员会,简称长岭沟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立张家乡,负责人称乡长;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更名为岩青高级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岩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岩青生产大队、岩青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岩青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岩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岩青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岩青生产大队更名为石梯子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石梯子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石梯子村民委员会,简称石梯子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村镇调整,小村并大村,将长岭沟村并入石梯子村,选举产生石梯子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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