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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大幕乡马鞍头村历史沿革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金城乡六都。

民国时期,岭下佘、皂壳窝、中门小坑、下门小坑、马鞍头、黄荆垄6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大幕乡(驻桃花尖黄家)黄荆保(驻常收陈月旦),上石、塘坑李、觉理厂、上门李、赤桥石5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大幕乡蔡家保(驻蔡家畈),老屋石凳隶属咸宁县大幕乡月塘保(驻飞鸡等)。

1950年,咸宁县改保、甲制为村、闾制。

岭下佘等6个村庄隶属黄荆村,上石等5个村庄隶属蔡家村,老屋石凳隶属月塘村,黄荆、蔡家、月塘3个村隶属马桥区。

1951年4月,岭下佘6个村庄属黄荆乡(小乡),上石等5个村庄属蔡家乡(小乡),老屋石凳属月塘乡(小乡)。

3个乡均隶属马桥区改称的五区。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初,岭下佘、皂壳窝2个村庄组成同心一初级社,中门小坑、下门小坑2个村庄组成同心二初级社,马鞍头成立马鞍头初级社,黄荆垄成立黄荆垄初级社。

上石成立上石初级社,塘坑李、觉理厂2个村庄组成美满一初级社,上门李、赤桥石2个村庄组成美满二初级社。

老屋石凳隶属建设初级社。

1956年1月,同心一、同心二、马鞍头、黄荆垄4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同心高级社,隶属大幕乡(大乡,驻胡家街上首谢家)。

上石、美满一、美满二3个初级社升格为美满高级社,老屋石凳所在的建设初级社升格为建设高级社,均隶属泉山乡(大乡,驻蔡家畈)。

同年6月,同心高级社隶属高桥农村生产指导小组大幕管理区,美满、建设2个高级社隶属高桥农村生产指导小组泉山管理区。

1957年9月,同心高级社隶属五区大幕乡,美满、建设2个高级社隶属五区泉山乡。

1958年9月,同心高级社改称同心大队,隶属红旗公社大幕管理区。

美满高级社改称美满大队,建设高级社改称建设大队,均隶属红旗公社泉山管理区。

同年10月,同心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高桥公社下辖的大幕管理区,美满、建设2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高桥公社下辖的泉山管理区。

1961年4月,同心大队隶属高桥区大幕公社,美满、建设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泉山公社。

1966年5月,同心大队从大幕公社划出,与美满大队合并为同心大队。

同时,因修建石子头水库的需要,老屋石凳从建设大队划出,并入同心大队。

同心大队隶属高桥区泉山公社。

1975年3月,同心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大幕公社(驻常收)。

1981年5月,同心大队改称马鞍头大队。

1984年1月,马鞍头大队隶属恢复区乡建制的高桥区泉山乡(驻程镇)。

1985年9月,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

马鞍头大队改称马鞍头村。

1987年9月,马鞍头村改称马安头村,隶属撤销区建制后的大幕乡。

2001年3月,马安头村隶属大幕乡与石桥乡合并的大幕乡。

2012年,新建村委会办公大楼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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