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属忠路安抚司。
明宣德三年属剑南长官司,领于忠路安抚司。
宣德五年省。
后剑南改为建南,仍属长官司。
清雍正十三年属利川县建南汛向化里;1941年属利川县建南乡七保;1950年后属建南区;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太乐人民公社,设立花园大队;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建南区太乐公社;1975年撤区并社,属乐福店人民公社;1984年撤社建区,属建南区乐福店乡,原名称“花园大队”变更为“花园村村民委员会”;1986年撤县建市属建南区;1996年撤区设镇属建南镇花园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村委会驻地于2009年由安家院迁至瓦厂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