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为太和乡,属梁子区。
1951年7月,鄂城县实行小区制,全县分为十五小区,境域分为第十区(太和),1955年撤长岭区,大屋、长岭、牛山、茅圻、下柯、李铁六个乡划归太和镇管辖。
1957年11月,鄂城县划为14区,太和区公所管辖谢埠、紫坛、新屋、东井、金福、沼山六乡和太和镇。
1958年9月,原太和镇改为阳光公社。
1964年,设太和区,所管辖谢埠、紫坛、东井、长岭、沼山六乡五个公社;1975年撤区并社,由谢埠、狮子口两个公社及紫坛大队合并为太和公社。
1984年2月,改为鄂州市太和镇,属鄂州市梁子湖区管辖;该镇为梁子湖区政府所在地。
太和豆腐是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太和镇的特产。太和豆腐出产历史悠久,三国时期即有相关记载。生产太和豆腐的区域为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具体包括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的太和居委会、谢埠村、金坜村、新城